江苏淮安一局长涉嫌贪腐 吃住行游靠民企“赞助”
2014-07-02 13:06:1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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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象三:纪工委从未主动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却称证据不足 2013年3月起,一剪梅的员工们像“啄木鸟”般地向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区检察院反映情况,举报材料也是一摞一摞地送,但至今仍没有结果。 “截至目前,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也没有立案受理我们的举报;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纪工委要么不表态,要么就说我们的证据不足,从来没有主动找我们实名举报人了解过情况。”郑强的脸上写满委屈:“纪工委经办的李科长说找王志山谈过了,但他不承认,让我们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我们普通百姓能够收集到第一手证据,并实名举报已经不容易了,进一步搜集证据不应该是检察院和纪工委的事情么?”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称,一剪梅的股东是提供材料实名举报王志山贪腐,但对方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纪工委也多次向举报人谈话解释过。 “他们说朱建波通过贱卖企业资产获得好处,王志山肯定获得的好处不比朱建波少,这种纯粹主观臆断的想法是不能采信的。”该工作人员表示,纪工委找王志山谈话后得知,他的确使用过车牌为苏HK6330的大众轿车,但并不能仅凭送修人为王志山就证明该车长期为他占用。 该工作人员说:“这些人举报王志山去上海世博会游玩从企业报账一万多,但从来没有提供过世博会的门票。加油卡的事,据我们了解也是放在车上供开车人使用,并不是给王志山个人的。另外,龙虾店的签名与王志山平时的签名也不是完全一致。” “纪工委如果觉得字迹不一样完全可以申请笔迹鉴定啊。”郑强称,他要求纪工委出示证据不足的书面鉴定,再向上级部门举报,但纪工委迟迟不给。 郑强称说,上级部门却以“属地管辖”的理由要求股东找开发区纪工委投诉。“我们真的是投诉无门!” 郑强感慨道。 “纪工委主动找举报人了解案情不是他们的职责么?举报人提供这样的证据难道还不充分?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有市民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的做法,怎么让老百姓相信有关部门‘拍苍蝇’的决心呢? 对此,全国首届律师、南京理工大学兼职法学教授、经典案例入选《中国刑辩大律师》的王志杰律师认为,如若现有证据确实、充分,纪委、监查机关应当彻查。若确实违章违纪,应当按照党内相关制度和中央的八项规定处理,若构成犯罪还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王志杰说:“举报人向检察院控告的,而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立案受理的还应当书面回复举报人。”(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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