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6日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决定书》),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 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方灿宇从快播公司出来后向媒体表示,快播公司一名行政经理作为代表接收了该《决定书》。 方灿宇介绍,如果快播公司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方灿宇提醒,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快播公司应在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相关阅读:
- [ 06-27]快播公司2.6亿罚单生效 接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06-17]快播侵权“2.6亿罚单”案举行听证会
- [ 05-29]快播老板王欣失联近一个月 老婆曾躲厕所不敢露面
- [ 05-22]快播涉嫌盗版将获行政处罚 或被罚2.6亿元
- [ 05-21]消息称快播被罚2.6亿 官方:尚未下达行政处罚
- [ 05-16]深圳快播科技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查处
- [ 04-28]快播公司陷入四面楚歌 色情盗版发展模式难继续
- [ 04-28]快播被评因涉色情涉盗版陷入“四面楚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