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因私占乘客丢失在车上的财物,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行政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3分的处罚。 16日下午,重庆出租车失物招领中心在处理一位乘客的招领信息时,得知该乘客当日搭乘出租车时发现后排有一个黑色手包,并交于驾驶员左某。随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上驾驶员左某,但左某表示未拾到乘客遗失的任何物品。当工作人员表示有乘客称将车上捡到的一个黑色手包交于他时,他又改口称自己拾到过乘客的一个手包,但因为忙着营运,没注意看管,不知何时再次被人拿走。 失物招领中心联合当地民警对驾驶员左某进行调查询问,并调取了该车的车载录音信息。经过调查取证,左某承认拾得物并未弄丢,而是自己将手包里面的白色三星手机、200多元现金以及购物卡等物品私占,并将空手包丢弃。左某将私占的物品全部交出,并主动赔偿被丢弃的空手包,得到了失主的谅解。 但鉴于该驾驶员严重违反了营运服务规范要求,重庆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根据《重庆市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对其“未执行国家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标准”的行为做出了行政罚款200元、诚信考核计3分的处罚。(记者韩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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