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工商总局:加强12315体系建设让消费维权更给力

2014-06-20 15:49:47 马哲 来源:中国工商报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分享到:

据了解,总局2013年对12315数据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各地工商部门建立了省、市两级数据分析中心,12315数据已全部入库,并逐级汇总到总局信息中心数据库,目前累积投诉信息403万条、举报信息228万条、咨询信息2603万条。

在加强12315体系规范化建设方面,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意见》,要求各地按照总局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制度规范、人员行为规范。《意见》还着重强调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重视多种监管措施并举,力求实现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监管执法紧密衔接。一是探索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通过消费者的投诉发现违法线索;二是及时进行行政指导,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行政约谈,通报情况,督促整改;三是运用12315信息有针对性地强化商品质量监管。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网络经济的兴起,消费者对工商部门受理诉求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意见》对建立新技术平台作出具体部署。一是注重传统受理渠道和新兴受理渠道的并举。二是要求省级局建立统一的12315互联网平台,引导消费者网上咨询、投诉、举报,实行网上接诉、分流、调解、回复、督办。三是着手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

《意见》还首次提出适时推动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加速解决消费纠纷;探索开展远程消费维权工作,充分运用联网直通、三方通话、短消息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受理消费者诉求。“《意见》有关规定的落实,将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和难度。”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表示,《意见》对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也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地以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消费维权基层网络为主阵地,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运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频道、商家消费体验中心以及各类商品检测机构的设施,聘请专业人员开展消费知识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普及工作。(记者马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