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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夫妻闹离婚都想要患病儿 法官调解抚养问题

2014-06-19 18:44:07 何蒋勇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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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同意离婚,也表示没有什么共同的财产,对外所欠的3万元债务双方也协商一致由小勇承担,但让两人都放心不下的是自己的儿子。

两人表示,来法院离婚,其实主要就是为了这孩子,孩子情况特殊,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处理才好。

小勇希望儿子能由自己抚养,孩子虽然有疾病,但总归是自己的孩子,何况在老家,自己是独子,如果没有了儿子,自己这生活就更没有奔头了。

而小元则表示,孩子现在还很小,而且一直是由她在照顾,如果抚养权给了小勇,她也不放心。但是自己也知道孩子如果跟着她,她可能没有经济能力照顾好他。两人都希望法官帮他们协调下,看怎样对孩子更好。

听到两人对孩子的想法,法官内心挺欣慰:这孩子虽然患有疾病,但还是幸运的,至少有一对真正爱他的父母。法官对两人解释道:“不管你们是否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你们都还是父母。只要你们爱这个孩子,承担起父母应尽的义务,抚养权归谁其实都不会有大问题。”

鉴于双方的经济能力及孩子的特殊情况考虑,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最终签订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小勇所有。在孩子7周岁之前,暂时由小元照顾。期间由小勇支付给小元每个月800元的抚养费。自孩子满7周岁开始,孩子直接由小勇抚养至满18周岁,期间小元每个月支付给小勇800元的抚养费。

对于孩子今后的医药费部分,小勇承担三分之二,小元承担三分之一,如一方先行垫付,可凭医疗费收据等相关合法凭证向另一方主张要求分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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