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10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死刑犯执行了枪决。两人分别因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获死刑。 17日被执行死刑的两罪犯梁涛和于华(均为化名),年龄分别为26岁和36岁。 案情回放 伏法两罪犯,穷凶且极恶 夜盗停车场 恶魔狂砍守夜老人19刀 2012年5月27日晚9点多,年仅24岁的梁涛窜至汇东南苑街停车场附近,因知悉该停车场夜间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守夜,便预谋进行盗窃。 梁涛从停车场值班室进入厨房后,躲藏在内伺机作案,并捡拾一手套戴在手上,以防作案时留下指纹。在厨房内蹲守期间,梁涛在厨房灶台中间夹层位置找到一把菜刀握在手中。 28日凌晨2点多,停车场守夜的老人发现躲藏于厨房内的梁涛并出声询问。见行踪被发现,梁涛拿起菜刀对老人头颈部砍杀19刀,致其颅脑损伤死亡。随后,梁涛将老人裤子左侧荷包内的近400元现金抢走。 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2年5月31日晚在汇东春天花园2栋一户居民住家内将梁涛抓获。经鉴定,被害人颅脑损伤死亡(本报曾以《停车场值班室里看门老人倒在血泊中》为题进行过报道)。 2013年4月24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梁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随后,梁涛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逞凶成习惯 恶霸两月捅伤多人杀死一人 2011年10月2日晚上,33岁的于华在荣县旭阳镇一家迪吧内玩耍,后来,他与迪吧一名男子发生了纠纷。于华以该男子辱骂自己为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对方的头部、颈部、腹部十余刀后逃离现场。后来,该男子被鉴定为轻伤。 时隔不到一月,在2011年10月30日下午一点多,于华在荣县新桥镇转盘处碰到一位朋友,此时朋友正在等车。于华使劲地给朋友打招呼,结果朋友没有反应。气急败坏的于华认为朋友故意不搭理自己,冲上前去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朋友的面部两刀,右背部和右臂各一刀。随后,该朋友被鉴定为轻伤。 时隔二十多天后,连伤两人的于华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一丝愧疚和害怕。2011年11月24日下午3点多,于华和朋友一起打牌,他认为朋友在打牌时言语不当,于是在打牌结束后尾随牌友至荣县东佳镇,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续捅刺朋友十刀。这时,一男子见此情景赶紧上前制止于华,结果遭到于华残忍报复,并致使该男子左眼被捅伤。 该男子受伤后,于华并没有住手而是继续捅刺对方身体十余刀。这时,牌友的妻子赶到现场,见到血淋淋的现场,便问责于华为何伤人,结果被于华一路追着砍杀,致使她当场死亡。 2012年11月13日,法院判决于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于华提起上诉。2013年10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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