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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链劫匪一天连抢6人获刑 专家提醒:夏天勿露富

2014-06-18 12:04:24 万勤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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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纠合在一起飞车抢夺,一天之内辗转四地猖狂作案6次。青山区法院昨天通报称,两名劫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4年。

26岁的刘某和30岁的张某是朋友。刘某有过飞车抢夺经验,两人一拍即合,定于去年9月15日下手。当天早上,刘某骑车载着张某,首先来到青山作案。不过,两人前两次下手都没有成功。接近中午时分,两人又来到洪山区作案,第三次出手终于抢到一条金项链。此后,两人又辗转三处,作案3起。

劫案发生后,青山、东湖、洪山、武昌四地警方同时接到报警。不久,青山警方在黄陂将两人抓获。

青山区法院认为,刘某、张某采用飞车抢夺的方式,多次抢夺公民财物,情节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说,天气炎热,人们穿得很清凉,尤其是爱美的女士,佩戴的项链暴露在衣服外面,金光闪闪的十分惹眼,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市民要注意防护。佩戴首饰的女士单独行走时,尽量靠人行横道的内侧;晚上外出经过僻静路段要结伴而行,一旦遭遇抢夺,尽量记住抢贼外貌特征、逃跑路线等,并立即报警。(记者 万勤 通讯员 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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