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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关乎粮食安全

2014-06-13 19:17:10 陈炜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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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介绍,此次《通则》的发布,对于实现全国技术标准的统一,解决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有重要意义。

她介绍,《通则》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维护权益和可持续利用5条原则。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确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3类区域,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优质农田作为高标准农田,保障了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

其中,重点区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依据GB/T 28407评定成果确定的县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

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轻度污染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

禁止区域包括: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据介绍,《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具体工作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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