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6月3日电 (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萧法)浙江男子叶一(化名)借1000万元给朋友陈三(化名),因不好意思讨要,他将债权转给了另一人周峰(化名),两人还联合设计了一场虚假诉讼。近期,因两人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法院对原告周峰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 今年3月27日,周峰向萧山法院递交诉状,称去年8月19日陈三向其借款1000万元,某服装公司提供担保,其按照约定向指定的银行账户——叶一的账户转账,但却未见还款。周峰起诉要求陈三和服装公司归还借款1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和律师费。 3月31日,根据周峰的申请,法院对两被告的财产予以保全查封、冻结。 4月8日,承办法官收到两被告写的一份紧急报告,称并没有收到周峰的1000万元借款。 报告中称,叶一先把自己的钱转给自己的会计何其(化名),何其再把钱转给周峰,周峰最后转回给叶一,同一笔钱这样兜兜转转四圈,产生了周峰给叶一四次转账共计1000元的银行凭证。两被告还特意提供了三人的银行账户。 承办法官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马前往银行查询三人去年8月19日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发现确有“猫腻”后,法官分头向周峰、陈三以及叶一做了调查。 周峰和叶一都表示,陈三欠的是叶一的钱,叶一不好意思催讨,所以转让债权,由周峰去讨钱;通过银行转账是希望留下凭证有个保障。 陈三承认:“我之前和叶一有经济往来,确实欠了叶一1000万元左右。”他又补充道:“但和这个案子的1000万是两回事情。后来我需要钱周转,通过叶一介绍认识了周峰,我写了1000万元的借款协议和收条给周峰,但真是一分钱也没有看到!” 至此,真相大白。虽然周某与陈某之间有借款协议、有收条,但是并没有发生1000万元的交付。 4月18日,法院立即解除了对两被告的保全措施。 周峰、叶一伪造交付借款事实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秩序,但是未造成严重后果,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法院决定对当事人周峰罚款2万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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