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声枪响,一人殒命,云南罗平警察开枪之后又引争议。 警方组织调查,官方通报信息,结论:枪支走火致人死亡。 当地民警:他是(中)一枪是个贯通伤,有一个出口,有一个进口,不存在民警醉酒喝酒的问题。 解说:警察佩枪,现场开枪,但枪声过后,却有一系列的监督程序需要跟进。 《新闻1+1》今日关注:云南罗平,枪声过后!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就在端午小长假的前一天,5月30日的时候,网上突然曝出消息说,云南曲靖的罗平县,有警察醉酒之后故意开枪,并且有一人死亡。但是很快的这条消息就被更正为,应该是警察前去劝架,然后开枪走火。我们现在可以看这张图片,这张图片是5月31日的时候,当地的公安部门在事发的现场,在寻找弹壳。 其实随着我们现在的局势变得越来越复杂,老百姓有时候这种人身安全的确受到暴恐包括暴力行为的威胁。因此,警察巡逻佩枪,包括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开枪,也成为保护我们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相关的规则如何细化,如何不出现“该开枪的时候不开,不该开枪的时候随意开枪”等等情况,只有进一步细化了,所有的安全感才能进一步地建立。 接下来,我们就透过云南罗平这件事情来进行进一步观察。 解说: 事件发生在5月30日的下午2点左右,地点是云南曲靖罗平县的白龙潭村,当时4位民警正在村内执行公务,突然传来的4声枪响,打破了这个村庄的宁静。最后一枪,村民陈学理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近期又一起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警察开枪事件。记者到事发现场调查,死者的弟弟陈学广说。5月30日,中午一点多,他听到自家屋外出现异常响声,出来一看,只见邻居李老六抱着一块大石头,砸坏了自己围栏的一角,他非常气愤,就和李老六理论起来。谁知浑身散发着酒气的李老六转身回家拿了刀。 陈学广 死者的弟弟:李老六回家拿着一把刀来,要砍我。我要报案,然后我就打了110。 解说: 根据曲靖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的通报,当天的13:15分,罗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陈学广报警,罗雄派出所派出4名民警,按照指令出警处置。 陈学广:我只看见他们别着枪,我说你们是民警同志,他们说是。我说我把刀交给你们。他们说你先回家。 解说: 陈学广告诉记者,之后民警到一旁的李老六家做询问笔录,在这个过程中,他听到隔壁传来争执声。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的官方通报也显示,在做笔录的过程中,在场的其他人借酒滋事,并对现场的民警进行围攻、辱骂和殴打。 目击村民:那个小伙(民警)就把枪掏出来,砰砰砰就打出来(鸣枪示警)。 解说: 目击村民说,当时有两个民警要把肇事者陈学理往一辆面包车上拉,但陈学理不从,正在这时,他被其中一名穿绿色上衣的民警开枪打伤。在公安部门的官方通报中,对于此处细节的描述是,当时陈学理拒不上车,并与民警杨某某发生撕扯,导致民警鸣枪示警后仍握在手中的枪支走火,并击中陈学理。 记者:给出来的初步调查结果说是枪支走火,这个你们是如何认定的? 当地民警:我们是根据公安机关的内部调查组,根据这几天事情发生以后,在现场的走访,包括法医的尸检等等情况,做出的一个综合的初步结论。 记者:一个说法是,受害者是中了两枪,这个你们调查的情况是什么样? 当地民警:据我向法医初步了解,它是一枪,它是一个贯通伤,有一个出口,有一个进口。 记者:我们这边还有一个就是网络上还说,民警有一个醉酒的现象存在,这边了解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当地民警:这个不存在民警醉酒喝酒的问题。 白岩松:刚才也说了,是一个综合的初步的结果。 回到这件事情上来,最开始因为大家不了解情况,变成警察醉酒,而且故意开枪,那性质非常严重。现在是接到报警,并且前去劝架,然后出现了走火的情况,那么这个将面临什么样的一种调查过程呢?马上连线一位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院长曲新久教授。 |
相关阅读:
- [ 06-02]小伙3天2次持刀抢劫 回警察短信:报警灭你全家
- [ 06-02]驻韩美军三人醉酒 性骚扰韩籍女员工并殴打警察
- [ 06-02]日本一抢劫强奸案被告逃跑 200警察出动将其抓获
- [ 06-02]青海“跨省抓错女子”当事警察被公诉
- [ 06-01]笨贼偷保险箱撬不开 自投罗网报警找警察帮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