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公安局罗雄派出所民警处警过程中 枪支走火致人死亡事件初步查明 云南网讯 (记者 杨之辉)记者从曲靖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2014年5月30日13时15分,罗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罗雄街道白龙潭村一村民报警称:有人持刀在村中闹事。罗雄派出所遂指令正在附近蹲守抓捕另一案件嫌疑人的4名民警处警。 4名民警赶到现场后获知:当日上午,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白龙潭村村民顾某平孙子满周岁办酒席,邀请本村村民李某坤、陈学理、罗某生等人到家中吃周岁酒。饮酒后,李某坤因认为邻居陈某广家建房侵占了村中公共通道而心怀不满,用石块将陈某广家的围栏砸坏,又返回家中拿了一把菜刀和一把杀猪尖刀去找陈某广。13时15分,陈某广向罗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 罗雄派出所4名民警按照指令出警处置,处警民警来到李某坤家进行调查时,正在李某坤家中的罗某生、陈学理等人借酒滋事,对处警民警进行围攻并辱骂殴打,情况紧急,同在现场处警的民警杨某某鸣枪示警,陈学理仍不听警告,继续对民警罗某某实施殴打,后民警罗某某和杨某某合力将其强行带离至处警车辆旁时,民警罗某某去开车门,陈学理拒不上车并与民警杨某某发生撕扯,导致民警杨某某鸣枪示警后仍握在手中的枪支走火并击中陈学理。 发现陈学理受伤后,处警民警在联系120急救的同时,立即会同伤者家属和村民将陈学理抬上处警车辆送往医院,在途中将伤者移至赶来的120救护车上送往罗平县人民医院,该院立即组织全力救治,后陈学理因救治无效于5月31日凌晨1时38分死亡。 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要求曲靖市、罗平县两级公安机关认真查明情况,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处理。目前,曲靖市公安局已组成工作组赶到罗平督导处置工作;罗平县已组成处置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善后工作;检察机关已经依法介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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