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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民宅凌晨倒塌无人伤亡 居民穿内裤逃生

2014-05-26 13:10:38  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轰!”昨天凌晨4点50分许,温州市区黎明中路1弄,一声巨响惊醒众多居民。这时,黎明中路1弄58号旁边,一幢3层的民宅已轰然倒地。多位附近居民称,听到巨响时,所住房屋有震感,一度以为发生了地震。

经过多方确认,记者证实事发房屋在倒塌前已被有关部门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租户们早已搬出,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市区民宅昨晨倒塌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昨天上午10点许,倒塌房屋的外围拉着警戒线,洪殿派出所工作人员在留守。附近,一辆消防车也正在待命。

现场一片狼藉,到处是砖块、木条,倒塌房屋的砖块还砸破了南侧一幢两层废弃厂房的围墙。多位居民称,倒塌的房屋为3层民宅。“房屋倒塌前,儿子醒来了,我起床哄他,没哄多久,突然就听到附近传来响声,看了一下时间,4点50分许。”租在附近的施女士称,响声传来时,以为是煤气瓶爆炸,推开窗寻找响声来源,窗外已腾起一片尘土。这时,她才知道是房屋倒塌了。

听到房屋轰然倒地发出的响声时,附近很多居民感到房屋在晃动,还有人一度以为发生了地震。“响声很大,屋屋有晃动,我以为发生地震了,起床想跳楼逃生。推窗看到是旁边房屋倒了,我才中止了跳楼行为。”陈先生说,他住在倒塌房旁一幢房子的2楼。

倒塌的房屋与黎明中路1弄58号住宅仅一墙之隔,属同一业主。目前,这两幢房屋由来自湖北的董志华承租,然后分租给在附近务工的人员。

据了解,董志华来温州已有多年,以前从事酒店业。去年8月,他从业主潘先生手里承租了两幢共300平方米的房屋,年租金3.5万元。之后,他再以月租金200至400元不等的价格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从中赚取差价。

住在洪殿的董志华于昨天凌晨5点左右得到房屋倒塌的消息。

“当时,我的心揪了一下。以为是1弄58号的房子塌了,里面可住了近20人啊。当了解到是旁边的那幢房屋时,我才放下心,除了少数杂物,里面早已不住人了。”董志华说,倒塌的房屋约90平方米,早些时候,这幢房屋租住了四五户人家。

“早在1个多月前,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对房屋进行检查发现,房屋消防不过关,要求整改。”董志华说,因此,他便让租户们搬到58号的住宅去住。

最后一位搬出倒塌房屋的陈崇相证实了董志华的说法。“我是20天前才搬出来的,当时的租金为220元/月,如果没有搬出来,后果就严重了。”陈崇相说,发现房屋倒塌后,他第一时间打了报警电话。

昨天凌晨5点10分许,辖区滨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昌旭赶到现场。之后,公安、消防等有关人员也陆续赶到。

“1个月前,经检查发现,倒塌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便要求房东把房屋腾空。”林昌旭说,房屋倒塌后,首先要确认的是,房屋内还有没有住人,有没有人员被困。经过房东、租户确认,最后一名租客已于20天前搬出。为了进一步确认有没有人,消防部门还调来了探测仪,经过三轮现场探测,最后确认并没有人员被困。

为何发生倒塌?附近的老房还安全吗?

业主潘先生说,倒塌的房屋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建房时,受资金、技术等原因限制,质量标准较低,基本上都是砖混结构,房屋承重能力有限,经过这么多年的使用,房屋质量早不如以前。

“我们一家早已搬出,现在房子主要租给他人。去年8月,通过中介,房屋又租给了董志华。”潘先生认为,房屋老化,加上连日下雨,是造成倒塌的主要原因。让他感到庆幸的是,房屋倒塌时,里面已无人居住。

房屋倒塌的原因是否如潘先生所说的那样,林昌旭表示,这还有待调查。

在倒塌房屋附近,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房屋并不少见。记者了解到,这些老房子多数为2至3层,每幢房屋租住着三五户人家,他们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

昨天的倒塌事故发生后,有租户表示担忧,附近的这些房屋还能租住吗?

林昌旭表示,房屋倒塌后,滨江街道办事处立即召开了会议,明确了四条意见:第一条,立即在全街道辖区内对危房进行排查整治,如果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求住户马上搬出;第二条,存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立即拆除;第三条,对辖区所有出租房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第四条,加强房东和租客安全教育力度。林昌旭说:“如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疑似危房的,会立即向房管部门申请鉴定。”

有关部门之前已在全市展开危旧房检查

今年4月4日,浙江宁波奉化市一幢居民住宅楼发生部分坍塌。事故发生后,国家住建部立即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危旧房屋大排查电视电话会议。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4月下旬,我市根据省住建厅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对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目前,各地已在县(市、区)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建档工作,并认真研究治理政策。

这位负责人称,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在当前汛期和台风季即将来临之际,要积极采取排险减危的措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危险的,应主动搬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怀疑自己房屋有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呢?这位负责人称,如果发现自己的屋房安全有问题,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当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安全鉴定。属地政府要抓紧将其纳入排查范围,动员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进行加固或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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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既有住宅740万套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

老房子约占25%

据《钱江晚报》4月12日报道,据初步统计,全省城镇既有住宅房屋(造好的房屋)总数量约为21万幢、740万套,其中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约有5万幢、180万套,约占总房屋数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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