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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洞房砍伤四旬新郎 只因嫌婚床太便宜起争执

2014-05-24 07:11:56 何欣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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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的王先生经人介绍和比自己小四岁的杨女士相识并结婚,但婚礼当晚,杨女士嫌夫家置办的2000多元的婚床太便宜,争吵中用菜刀将丈夫的手砍伤。在婚礼一个星期后,杨女士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丈夫家的征地补偿款。

结婚仅一周 新娘要离婚

5月13日,杨女士来到房山法院,递交了一份离婚诉状。杨女士在起诉状中声称,自己与丈夫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并希望法院将小轿车判归自己所有,并依法分割征地补偿款。

法官按惯例电话联系了杨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得知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电话中的王先生震惊之余感到十分气愤。王先生告诉法院,他与妻子在5月6日刚举行了婚礼,新婚夜双方发生争吵后,妻子便离家出走,没想到一周后竟然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嫌婚床便宜 新娘砍新郎

王先生也向法官讲述了其同妻子从相识到结婚的经过。王先生今年40岁,为了解决个人问题,多年来一直以各种形式相亲,但都没有成功,这也成为其内心和父母心中的一块心病。

2013年10月,一个朋友给王先生介绍了杨女士,杨女士比他小4岁,见面后二人都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见过几面后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今年春节前,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二人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并于今年5月6日举行了婚礼。然而,就在新婚当夜,杨女士因为嫌弃夫家准备的2000多元的婚床太便宜,便同丈夫发生争吵,其间还用菜刀把王先生的右手划出一条长约5厘米的伤口。

新郎同意离 拒绝分财产

王先生从法官嘴里听说了妻子要求分割轿车和征地补偿款后,发出一声苦笑,王先生说,自家征地给的5万元补偿款是父母的,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与妻子更没有一丝关系。至于二人领取结婚证后购买的那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轿车,其中也有9万元是自己出的钱,妻子只拿出了1万元。虽然买车款是通过妻子的银行账户付的钱,但自己手中有9万元的转账明细。

在稍做考虑后,王先生在婚礼后的第7天,决定同意妻子的离婚请求,但坚决不同意妻子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随后,法官又拨打了杨女士的电话,发现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法官无奈只得联系杨女士的代理人。代理人告诉法官,杨女士新婚当夜离家出走后,不堪丈夫一直电话骚扰,不得已才将手机关闭。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法官已通过代理人联系到了杨女士,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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