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在靖江市环保局实验楼检测部门拍到的写有2014年5月10日0点36分长江水源区采集字样的化验用水样。 新华社记者 沈鹏摄 水污染高发期:脆弱的城市如何应急? 兰州!武汉!靖江!今年4月以来,我国发生了三起水污染事件,导致城市供水中断,市民上演“抢水大战”。 来自权威部门的消息说,我国进入水污染高发期。面对严峻的水安全形势,如何应急成为供水系统脆弱城市的一大挑战。 污染事件频发,加剧市民恐慌 5月9日11时许,江苏省靖江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因长江水源出现水质异常,全市暂停供水。由于出现水荒,引发市民抢购饮用水。 4月23日20时许,武汉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汉江武汉段水质出现氨氮超标,造成当地三大水厂紧急停产,导致市民抢购瓶装水。 4月10日,兰州水务集团与法国合资企业——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在对自来水进行检测时发现苯含量严重超标。未及市政府公开披露信息,当地市民已经开始抢购矿泉水、饮料,甚至牛奶……水污染——断水——抢水,似乎成了常态模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根据国际经验,城镇化率达到50%之后,往往会进入水污染事件高发期。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3%,2013年达到了53.7%。 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导致环境污染加剧以及水污染事件频发。2011年,四川省松潘县境内一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涪江,造成200多公里水体污染;2012年年初,广西龙江发生镉污染事件,影响柳州等地饮水安全;当年2月,江苏镇江又发生苯酚污染水源事件。日益增多的水污染事件,亟待加强城市供水系统的保障。 备用水源不足,亟待加紧建设 环保部的统计显示,2010年我国地级以上城市中,没有备用水源的城市占31.2%,有近百个。近年来,又有一些城市建立了备用水源,但是水源单一的城市仍然不少。 例如,缺少备用水源的兰州,当自来水厂因苯含量超标暂停供水后,一些市民直到第五天才恢复供水。 “一家人五天的用水量不少,何况也不知道水会停多久,看着别人囤水,我和同事也跑到超市抢水,当时的景况,让人挺慌的。”兰州市民黄超回忆说。 相比之下,拥有备用水源的靖江,停水7个小时就恢复了供水,市民抢水行为随之平息。兰州与靖江两地恢复供水的差异,显示了备用水源的重要作用。 我国水资源相对匮乏,全国一半以上城市供水能力不足,上百个城市严重缺水。“如果没有备用水源,一旦城市供水中断,市民难免恐慌。”呼和浩特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分公司总经理李刚说。 中国水科院水资源研究所所长王建华说,建立备用水源需要规划、勘察和工程建设,不是件小事。一些地方水资源条件差,建设投入大,甚至找不到合适的备用水源。 “面对严峻形势,应将建立备用水源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教研所教授张晓健认为,应当完善备用水源相关政策、标准,做到有章可循,实现备用水源建设全覆盖。 据分析,国家对城市备用水源规模、水量和水质尚无明确要求,一些城市备用水源规划建设不到位,有的建成后水质不达标而形同虚设。如兰州以前曾选定一处备用水源,但是仅用了两年,该水源就因过度开采丧失了功能。 加强水质监测,建立预警机制 除了建立备用水源,张晓健认为,还要建立供水系统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从长远看来,最重要的还是加强水源保护。 以兰州为例,自来水厂半年才检测一次苯含量,如果不是自行增加了一次抽检,可能会更晚才发现苯超标。这不仅让人担忧:在日常水质监测薄弱的情况下,有多少污染水会逃过检测? 在一些水污染事件中,信息披露滞后,也会加剧市民不安情绪。在兰州事件中,大量市民饮用了苯超标自来水,导致200多人担心苯中毒到甘肃省人民医院专设的“苯污染咨询门诊”就诊。 部分城市的水污染应急预案也是纸上谈兵。“应急预案虽有,但不具备可操作性。城市供水涉及水务、住建、环保和水厂等多个环节,有关单位各自为战,进一步削弱了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一位水务部门负责人说。 王建华说,为了有效应对水污染事件,应当建立完整的监测体系,完善检测指标,建立水污染预警机制,及时向公众披露水质信息,缓解公众的担忧。 据分析,水污染大多系人为因素所致:广西龙江镉污染的元凶是企业违法排污,四川涪江锰污染是因为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涪江,兰州水污染事件则是因为石油管道发生原油泄漏…… 专家认为,我国对水源地和供水系统的保护不力:部分地方政府对企业排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城市供水管线穿过化工区,隔离防护不到位。源头保护是第一道防线,只有强化日常保护,才能消除隐患。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任会斌、赵瑞希、周慧敏) |
相关阅读:
- [ 04-25]武汉水污染事件初步查明:或因农业氨氮进汉江
- [ 07-08]贺州水污染事件锁定污染源 肇事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
- [ 04-08]“红豆局长”被撤,水污染事件远未结束
- [ 01-13]上海水污染事件23人住院 当地自来水异味正淡化
- [ 01-12]上海水污染事件续:涉案者称工作疏忽所致并深感后悔
- [ 01-12]上海水污染事件原因初步查明 4人被刑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