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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学子为投毒犯求情 人情法理如何守住公平正义?

2014-05-08 22:4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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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5月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俞菀 黄安琪 闫星辰)今年2月,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近日,一封复旦部分学子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在网上引起热议。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网民对学生的请求持有异议,也有少数对此表示理解。法律专家认为,尊重民意并不等于被民意绑架,任何时候司法审判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复旦学子为投毒犯求“免死”引争议

2013年3月31日,复旦学子林森浩在宿舍饮水机中投毒,导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4月25日,林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14年2月18日,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月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提起上诉。

在《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中,复旦部分学子提到,复旦师生对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悲痛和同情。林森浩其罪非常严重,后果也极为惨痛,林森浩及其父母应该倾其全力赔偿黄洋家庭,让全国学生从中汲取教训。

在上述前提下,复旦部分研究生、本科生恳请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并立即执行。主要理由包括:首先,学生们认为每一条生命都是珍贵的;其次,林不是多次杀人、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他肯帮助他人,曾参与抗震捐款并多次拒收病人红包等。

作为同窗,从情理上,学生们希望给林森浩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但网民对复旦学子的这一举动,大都抱着批判的态度。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尽管林的错误,有社会和家庭的因素,但这些都不是他杀人的借口。从人情上讲,确实为林感到惋惜,但法律和正义更重要。”网民“皓月莲花”说。

“倘若一个上书就能左右司法审判,那法律的威严何在?死刑的威慑力又将被置于何地?”网民“ONEKIM”说。

学生:表达真实意愿,并非干扰判决

除了请求信,复旦部分学子还向法院提交了一封“声明书”。“我们并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只是希望我们的真实意愿能得以表达。”在请求信上签名的复旦学生小吴说。

还有学生认为,复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的离开已经让大家非常难受,不希望再有人为此事丧命,也不希望自己只是冷漠的旁观者。

“惩罚和原谅,哪个更高尚?如果经历过这次能让林森浩虔诚地认识到错误,心存感激并有所改变,他对社会还是一个有用的人才。法律给了我们维权的机会,也希望能有人性的出口。”另一名在请求信上签名的学生小颜(化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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