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州5月8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徐艳)9年前,正值30岁壮年的打工者郑某,在一次施工过程中从安装架上摔下,导致二级严重伤残,但在事故发生2年后当他申请工伤赔偿时,当时雇佣他的公司却已关门倒闭,人去楼空,郑某的赔偿款从此也就没了着落,案件成为被搁置的“死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的努力下,使这起几乎不可能执结的案件峰回路转,最终成功执结。 公司关门倒闭赔偿款无法追回 事情要追溯至2005年8月,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将德清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的土建、钢构、水电工程分包给杭州某钢结构网架安装有限公司,杭州某钢结构网架安装公司又将钢结构安装内包给夏某。 当时,夏某召集了包括申请人郑某在内的十余人进行安装施工。在施工时,郑某不慎从6.5米高的安装架上摔下,导致二级严重伤残,后法院依法判决由杭州某钢结构网架安装有限公司赔偿郑某医药费、护理费、车旅费等共27万元。 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杭州这家钢结构网架安装有限公司因债务原因倒闭,人去楼空,仅有银行存款一千多元,赔偿款无法追回,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追查公司信息案件峰回路转 就在案件执行陷入“死胡同”时,该院执行局决定彻底清查该公司信息,希望从中找到线索。通过多方调查得知,该公司虽已破产倒闭,但是属于一家某大型公司的分公司,案件执行找到突破口。 按照法律规定,这家总公司须为郑某的工伤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在掌握充足证据后,为了防止该公司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逃避法律责任,承办法官向工商、公安等部门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坐飞机等一系列强制措施。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赶往被执行人单位,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意识到了事情严重性,最终一次性支付郑某27万元赔偿款。 驱车两百多公里送款上门解民忧 4月29日,德清法院执行局四人驱车两百多公里,来到绍兴县稽东镇营口村,看到了郑某家两间低矮破旧的土房,窗户全靠塑料纸和稻草挡风遮雨,走进屋内唯一的家电是一盏电灯,在简陋的餐桌上,承办法官将沉甸甸的27万元执行款交到了郑某手中。 “这真是救命钱,谢谢,太感谢你们了”,郑某含着泪说,“出事故之后,丧失了劳动力,行动不便,都靠年迈的父母照料。没有经济来源,靠好心的亲戚帮忙救济,现在总算可以给他们一个交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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