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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与减税孰重孰轻?——聚焦营改增的评价标准

2014-04-30 19:55  韩洁 高立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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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韩洁 高立)备受关注的电信业营改增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电信行业影响几何成为市场焦点。营改增试点两年多来,大部分试点企业实现了减税,减税规模超过1800亿元,但也有少部分企业税负有所增加,不免出现“以企业是否减税来评判改革成败”的观点。

当前如何评价营改增的效应?对试点企业而言,是否只有税负下降才算得到改革红利?

如何评价营改增改革效应?

“营改增带来的体制机构变革是其最重要的意义。”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推进营改增试点最大的效应就是给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改变过去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的“二元税制”结构。

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看来,营改增的指导思想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从体制机制上消除扭曲企业经营决策的税收因素,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生产方式转变。“现在有些人误解,认为营改增就是为了减税,我认为更多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完善税制。”

胡怡建认为,营改增带来的减税也并非普遍减税,而是结构性减税。但从整个产业来看,这一改革是通过市场机制逐渐将减税效应体现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企业税负总体是减轻的。

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最本质区别在于增值税更加中性,更加公平,对企业决策和市场的干扰更小。在刘尚希看来,由此带来的一大改革红利就是企业发展预期会更加稳定。“对企业发展最重要的不是减了多少税,而是有更稳定的发展预期。”

如何看待部分企业税负上升?

对于改革中个别企业出现税负上升,专家指出,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部分是因为企业还不适应新税制要求,部分是因为营改增尚未全覆盖、增值税抵扣链条还不健全,部分是因为企业增值水平较高。既不能以偏概全否定营改增改革的必要性,企业也不能忽视营改增带来的变革红利,应主动调整经营模式,适应新税制。

事实上,试点中,记者采访到不少企业虽然税负有所增加,但通过优化经营模式、深化分工协作、加强内部管理,主动适应税制变化,不仅扭转了税负压力,还实现了发展的新飞跃。

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便是这样的一家企业。这家企业于2013年8月1日顺利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去年8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0多万元。如果不考虑新增固定资产和车辆进项抵扣,公司本部应缴纳增值税75万元,加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9万元,应交税费合计84万元,税负达到6.7%,比营改增前税负3.4%提高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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