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为推销保险认识了南某,并多次接触南某向其推销业务,未曾想南某竟心生邪念,将李女士强奸并潜逃3年。日前,丰台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南某。 2010年10月,得知李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担任推销员,李女士的朋友为她介绍了客户南某。2010年12月,南某约李女士见面商谈购买保险事宜,称自己愿意购买保险,但希望李女士帮助自己要回别人欠的钱,这样就可以购买保险了。 见面后,李女士帮助南某打了几个电话催对方还款,随后,南某约李女士吃饭。饭后,南某送李女士去公交车站,途经偏僻路段时,南某强行将李女士推倒,意图不轨。然而,当时天黑,行人稀少,李女士见此情形内心恐惧不敢再多做反抗,便被南某带到出租房,被对方强奸。 去年12月,民警将南某抓获。(记者王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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