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4月16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纪委监察厅16日实名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该省金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县电大校长秀谷镇副镇长等7人公款同城吃请被免职。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通报,该省乐安县中医院院长彭高农等人公款旅游,乐安县纪委给予彭高农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其他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缴旅游费用。 江西省金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蒋克勇、县电大校长丁安丽、秀谷镇副镇长王平和陈湘红、县电大副校长余海兴、秀谷镇五里中心小学校长左鹏纲、秀谷镇五里中心小学工会主席熊建勋等人使用公款同城吃请,金溪县委、纪委对蒋克勇、丁安丽、王平、陈湘红、余海兴、左鹏纲、熊建勋等7人进行立案调查,并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蒋克勇等7人相关职务。 金溪县城管大队教导员童来田使用公款为其私家车加油,金溪县纪委监察局对其立案调查。 江西省广昌县信用联社司机丁能华使用公车扫墓,省联社抚州办事处对丁能华予以辞退处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并对广昌县信用联社主任李增建责任追究,进行诫勉谈话。 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城区维护管理公司经理唐大庆使用公车送小孩上学,抚州高新区纪工委决定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其职务,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 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察部门指出,“以上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在对待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上还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地区、单位在贯彻落实规定时措施不力、管理不严。”(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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