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央媒”记者敲诈,一开口就要20万元;盗用正规期刊刊名、刊号,假杂志比真的还要“高大上”;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撑腰,敲诈不成就予以曝光……假记者、新闻敲诈犹如新闻领域的“顽疾”。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新闻“李鬼”是如何跳梁的? ——“新闻敲诈”招数面面观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 胡靖国 王菲菲 姜辰蓉)冒充“央媒”记者敲诈,一开口就要20万元;盗用正规期刊刊名、刊号,假杂志比真的还要“高大上”;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撑腰,敲诈不成就予以曝光……假记者、新闻敲诈犹如新闻领域的“顽疾”。记者盘点近来破获的各起假记者、新闻敲诈案件,揭露那些以假乱真、行骗敛财的招数。 招数一:冒名顶替,“封口费”就要20万 今年1月中旬,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一家企业负责人接到自称某中央驻站媒体“记者”孙某的电话,称接到群众举报,与几名中央级媒体专程采访该企业私挖滥采一事,并表示已拍摄了相关视频。 见面之后,孙某拿出一份以《假招商真挖煤》为题的“新闻稿”,开口便说:“这事儿也没啥难,我帮你们传个话儿,他们两家就可以不发稿。”企业负责人立即明白了,孙某要的其实是“封口费”,便试探性地问价,结果对方开口就要了20万元。 “感觉他不像记者,根本不听我解释。”与孙某会面后,企业负责人报了案。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孙某及“同行”刘某、吴某。经查,刘某、吴某分别冒充中国网和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并伪造记者证、工作证,利用一些企业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与孙某合伙敲诈。 “冒充、盗用有关新闻报刊的名义,进行所谓的采访报道以达到诈骗敛财的目的,是假记者的惯用招数。”山西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连军说,所谓的舆论监督,在他们那里就是给钱就可以“摆平”。 而大多数群众和基层一线干部缺乏对真假记者的辨识能力,往往就轻信而被骗了。山西忻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张智慧说,一张来历不明的“采访函”和一个“吓死人”的名衔,加之受害人“破财免灾”的心理,使假记者们有恃无恐。此外,由于假记者作案手法隐蔽,往往暗示被敲诈对象,除非警方当场抓现行,一般很难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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