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婴儿安全岛”启动近两个月收治弃婴262名,因超负荷而暂时关闭。弃婴数量之多令人震惊,也引发了人们关于“未婚妈妈”现象的追问。据了解,不少弃婴都是妈妈未婚先孕,且缺乏优生优育常识,导致孩子出现疾病并最终遗弃,而这种现象在珠三角打工妹群体中尤为严重。 珠三角打工群体频现“未婚妈妈” 记者在深圳、东莞不少工厂采访时了解到,不少年轻女工都有过未婚先孕、堕胎等经历,“未婚妈妈”现象比较多。 在百度,有一个专门命名为“未婚妈妈”的贴吧,月活跃用户3万人,累计发帖36万条。网友“袁思严”说,“爸爸还不知道,妈妈不让回家,过年都没回,一直到怀孕七个月还叫我做引产。我也不希望和宝爸有联系,因为没必要了。” 还有网友求助称:“我现在也怀孕了,宝宝爸爸不要这个孩子,我目前还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而且我在不知道已经怀孕的时候,还喝了酒,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承担以后将要发生与面对的事情,我不忍心去伤害这个孩子,我想赋予他生命,我该不该让他来到这个世界……好茫然,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帮我?” 深圳市妇联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欧阳永艳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谈到,深圳妇联从一些工厂附近的民营医院了解到,未婚先孕的女工大多选择在这些民营医院做人流。不少女性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有的女工多次流产,有的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人流,只能选择生育,但孩子生下之后何去何从不得而知。目前深圳妇联正在推广女工流动学校,以唤醒女工的自我关爱和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未婚妈妈群体正在逐渐增加,不少未婚妈妈选择非法堕胎、弃婴甚至贩卖婴儿等,为社会敲响警钟。”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说,尤其是打工妹群体,由于背井离乡,生活空虚单调,更需要异性的慰藉,一旦成为“未婚妈妈”,很难独自承受来自经济和舆论的多重“压力”。 打工群体的灰色婚恋地带 深圳一家女工权益保护机构负责人陈燕娣告诉记者,不少女工都有过“未婚先孕”的经历,由于打工生活漂泊不定,男女双方都对未来缺乏信心,因此不急着谈婚论嫁,有的是怀孕之后奉子成婚,但更多的选择放弃。 记者还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已婚外来工由于长期两地分居,与伴侣感情日渐淡漠,在打工期间又与他人发生恋爱关系。有的外来工(以男性居多)甚至隐瞒婚史,与他人恋爱甚至同居,导致“未婚妈妈”问题频发。 广东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日前发布近五年的重婚犯罪案件调研报告,报告显示,超过八成重婚涉案人员为外来务工人员。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珠三角等外来工聚集区,不少外来工瞒着留守老家的配偶,在异乡与他人结为“临时夫妻”,最终害人害己,锒铛入狱。 据深圳妇女权益机构调查,近年来,妇女权益机构在接待上访时经常遇到“丈夫多年离家不归”等诉求。外来工夫妻很多都是男性为赚钱发展而外出,女性为孩子老人而留守。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外来工家庭的孩子在务工地接受教育的可能很小,使孩子这个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纽带无法发挥作用,减少了对外来工的家庭约束,淡化了家庭责任义务。久而久之,一些外来工开始在外面组建“临时家庭”,甚至与他人非婚生子。 让外来工的婚恋不再尴尬 对于当前尴尬处境之下的“未婚妈妈”现象,曾热心推动深圳“弃婴岛”建设的深圳市福利中心原主任唐荣生希望,能为“未婚妈妈”提供庇护场所,直至她们的孩子出生,她们可以和福利中心签订协议,由福利中心为孩子们找到更好的收养家庭。但唐荣生也谈到,“目前也只是制订方案中,这也充满争议,万一实施,也可能和伦理道德各方面相违背,但不做又怎么办呢?” 欧阳永艳则提出,对于无业者、女工等相对弱势的未婚妈妈群体,未婚生育可能会使其生活陷入窘境,相关的公益救济金应该更多地衔接和落实,开展专项救助,或者帮助一些因孕失业的未婚妈妈搭建再就业平台。同时呼吁社会对于未婚妈妈这一群体有更多的关爱和宽容,给非婚生的孩子一个健康友好的成长环境。 但更多的专家建议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加强对事前预防。“性启蒙越来越早,但结婚年龄却越来越晚,这带来了相当长时间的‘真空期’,此间,关于情感和性的教育不可或缺。”黄细花说,政府、企业、传媒机构都应对农民工群体进行正确引导,在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帮他们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婚育观和家庭伦理观。 此外,农民工的婚恋“尴尬”也可从鼓励工厂“夫妻房”、推动农民工带薪休假等,为农民工家庭生活提供私人空间和充裕时间,从而消除“临时家庭”“未婚妈妈”等现象。(记者吴俊、冯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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