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通过创新地方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完善文化金融发展政策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先行先试,探索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文化金融创新模式。 意见提出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快推动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完善文化企业信贷管理机制。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意见要求开发推广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完善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环境。 探索开展艺术品、工艺品资产托管,鼓励发展文化消费信贷。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促进文化领域的信息消费。推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在组织实施和配套保障方面,意见要求文化部、央行、财政部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共同推动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加强财政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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