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化部网站消息,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 鼓励第三方支付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促进文化领域的信息消费。 意见提出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服务文化产业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和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团队,并在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扩大业务授权,科学确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加大信贷从业人员的绩效激励,提高文化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的优势,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促进文化与金融对接,推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加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文化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鼓励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专业服务。 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引导文化产权交易所参与文化金融合作。建立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性担保体系,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规范合作,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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