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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网络赌博案:传销式洗脑让受害者变犯罪者

2014-03-22 13:01  詹奕嘉 毛一竹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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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开赌5年多、波及全国9省17市、投注总金额超过4840亿元……由公安部督办、广州去年出动近千警力侦破的“116”网络赌博专案3月中旬起在广州开庭审理。

这一专案包括31宗系列案及67名被告人,涉案人数众多、层级复杂、投注金额庞大,为近年来罕见。

多数赌资流向境外 “金字塔”式犯罪体系精密

广州荔湾区检察院公诉科提供资料显示,2007年开始,67名被告人利用谢某真等人从境外取得“皇冠”“永利高”等赌博网站大股东级别的代理权限,按“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层级管理模式,利用境外赌博网站投注“足球竞技博彩”等进行网络赌博,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2008年至2013年4月,“皇冠”“永利高”赌博网站共接受下级代理总投注金额4840多亿元,绝大多数赌资已流向境外。

与普通的网络赌博犯罪相比,“116”专案的犯罪体系堪称完整精密。“公安机关将此案移交给检察院时,仅卷宗就多达500多册、光碟100多张。”据荔湾区检察院书记员谢婉莹介绍,从赌博网络构建、管理运行到赌博资金的交收、掩饰及转移都是“一条龙”运作,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还专门成立集团公司来转移赌博资金。

在呈“金字塔”结构的赌博集团中,“股东”聘请精通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操盘,在各地招募“总代理”,再由总代理发展自己的熟人、朋友成为“代理”及“会员”投注参赌,以类似传销的方式实现网络赌场运营。

“以前很多网络赌博案只抓到了最底层的‘会员’,但这次提起公诉的67个犯罪嫌疑人涵盖了网络赌博金字塔的各个层级,对于这种层次较多的犯罪类型来说,打击深度和彻底程度很高。”此案代理检察员李凡说。

代理网赌是“出于‘义气’帮助朋友挣钱”

3月11日至13日,“116”专案中19名骨干成员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先受审。令人惊讶的是,相当一部分涉案人员是具有高收入或一定社会地位的外企员工、社区工作者。他们有的出于兴趣,有的为了刺激,从普通“赌徒”变成了参与开设网络赌场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30岁出头的汪某是一名社区工作者,主要负责老年人、残障人士的帮扶工作,曾担任过广州亚运会志愿者,获得过广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从2006年世界杯开始,汪某便玩起了赌球,起初是电话投注。2011年,从朋友处得到网络赌球的账号后,汪某发现网络投注更方便、快捷,从此痴迷其中,从“会员”升级成“代理”,开始从网络赌博中“提成”。

仅一年半时间,汪某便接收了143万元的投注,其中不乏他以前的朋友、“上家”。在汪某的“帮助”下,不少朋友们很快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对此,汪某辩解说,他是出于“义气”帮助朋友挣钱。

1984年出生的杨某,从小家境困难,努力上进,本科毕业后进入广州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月收入至少七八千元,还经常献血帮助别人。但染上赌瘾之后,杨某也开始在工作之余“兼职”,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共接收赌资超过72万元。

公诉人员对记者说,汪某、杨某等人都用做“代理”的“工资”或“提成”去继续投注,但“十赌九输”,怎样投注都是输多赢少,只能靠不断发展“下线”赢回更多赌资,成为“股东”赚钱的工具。更为讽刺的是,汪某始终否认自己参与设局获利,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将“提成”收入囊中,而是转手又拿去赌博,不算“开设赌场”。

办案人员认为,由于遭遇网络赌博的传销式“洗脑”,他们从“受害者”沦为参与设局开赌的“施害者”,其受审对渴求“一夜暴富”、迷信“小赌怡情”者的警示意义不言而喻。

涉案赌博网站仍能轻易找到 多方围剿防死灰复燃

目前,“116”专案各系列案仍在荔湾区法院陆续开庭审理,还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

如此猖獗的网络赌博犯罪从2007年就开始萌芽,但直至2013年才被公安机关破获,其蔓延肆虐的漫长过程引人深思。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通过追缴赌资、网络屏蔽、金融监管、法治宣传等多方联动围剿,才能更有效地防止网络赌博死灰复燃。

“网络赌博的资金链就是利益链,开庭审判之外还得想办法追缴违法所得,加强对洗钱转移的侦查力度,让设局者服刑以后没有能力再去重操旧业,否则他们很容易就能重新租用新的服务器,或者简单更换网站地址,一下就死灰复燃了。”此案公诉人李凡说。

“116”专案虽已开庭,但记者上网搜索发现,“永利高”等赌博网站仍能被轻易找到。部分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认为,要阻断网络赌博集团传播赌博信息和资金流转,网络运营商和金融机构须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前者可对涉嫌网络赌博的网站进行预警甚至屏蔽,直接切断赌徒和犯罪集团的联系;后者应对异常的资金流动提高警惕,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可疑信息和案件线索。(记者詹奕嘉 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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