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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被告人劫杀女车主抛尸荒野 互指对方是主犯

2014-03-15 14:15  包力 来源:深圳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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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被告人联手抢劫女车主,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将女车主勒死并抛尸河源荒野。

抢劫杀害女车主 逃逸抛尸到河源

二被告人庭上相互举证对方是本案主犯

二名被告人联手抢劫女车主,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将女车主勒死并抛尸河源荒野。检方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徐某、黄某提起公诉。昨日,此案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第二次开庭,庭审中,二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相互举证对方是本案主犯。而被害人家属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法庭重判。

抢劫杀人抛尸河源

徐某,现年36岁,中专文化程度。黄某,现年25岁,初中文化程度。二被告人曾经是同事,一起做过保安员。二被告人涉嫌犯抢劫罪,去年5月21日被逮捕。检方指控,2013年4月,被告人徐某、黄某二人商议抢劫的事项,并且准备了弹簧刀两把、玩具手枪一把、帽子、手套、口罩、塑胶扎带等作案工具,后二人多次在深圳市福田、南山、龙华新区等地踩点寻找作案目标。

去年5月15日晚22时30分许,徐某、黄某在福田区东海花园北侧,发现路边停着一辆白色宝马轿车,车内只有一名女子(被害人戴某),二人便决定对该宝马车进行抢劫。二人趁戴某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冲进该车将戴某挤在驾驶位及副驾位中间。黄某在驾驶位用玩具手枪指着戴某,威胁其交出车钥匙和钱财。坐在副驾驶位的徐某用弹簧刀朝戴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尔后,徐某、黄某将戴某移到后排座由徐某持刀将其控制,黄某驾车迅速驶离现场,往东莞方向行驶。在行驶途中,徐某抢得戴某的招商银行卡并逼问出密码。黄某驾车从樟木头出口下高速,在东莞市樟木头港洋邮政所柜员机用戴某招商银行卡取款人民币14000元。

二名被告人联手抢劫女车主,问出银行卡密码后,将女车主勒死并抛尸河源荒野。

而后,二被告人商议将戴某杀死。当车行至一偏僻地方时,黄某按住戴某手脚,徐某掐戴某的脖子,直至戴某无呼吸迹象。二被告人将戴某抬到车辆后备箱,继续驾车行驶。在行驶途中,徐某、黄某发现戴某在车后仍有动作,并要水喝。当行车至一偏僻路段时,二被告人将车停车下,用后备箱里的购物袋和包装绳将戴某勒死。

同年5月16日凌晨6时许,二被告人驾车至河源市东源县将戴某尸体抛至东源县内205国道的路边山坡下并掩埋。并先后4次从戴某的招商银行卡中,共取出人民币56100元。数日后,二被告人在江西鄱阳县的田畈街镇一汽车修理厂对抢劫所得宝马车进行改装并更换车牌为粤AAA239,二被告人驾车逃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藏匿。5月21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民警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海蓝宾馆抓获徐某、黄某。

检方认为,被告人黄某、徐某实施抢劫行为并杀害被害人,应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对二被告人数罪并罚。

二被告人庭上互指对方是主犯

昨日在法庭上,检方向法庭递交了新证据,包括戴某驾车路线、二被告人逃逸路线、车辆发动机号鉴定结果等。检方认为,本案情节恶劣,两名被告人不应区分主从,请求法庭严惩。然而,徐某、黄某在庭上却相互举证对方是本案主犯。

在作案准备方面。黄某指证,作案所用的工具均是徐某事先购买,并积极策划的。而徐某的律师则表示,二人在逃逸过程中所用的假身份证、假警察证,均需要事先准备,而这些工作正是由黄某完成的,证明黄某才是本案的主犯。

在实施抢劫方面。徐某指证,案发当日自己一直在东海花园附近的公交站看广场舞,黄某发现戴某的宝马车后,自己才赶过去实施抢劫。而黄某则表示,自己只是负责挡住戴某,而徐某乘机进入副驾驶位,并控制戴某。

在杀人抛尸方面。黄某指证,自己在逃逸过程中,主要负责车辆驾驶,由于需要防止报警灯亮起,对戴某施暴主要是徐某负责。徐某的律师则指出,报警灯说法存在问题,该车报警灯并不会因为黄某的施暴行为而亮起。(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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