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日本《产经新闻》10日报道,北日本电子机械制造公司(石川县加贺市)因非法解雇中国实习生,被金泽地方法院小松支部判处赔偿3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5万元)。 根据诉讼,该实习生于2009年来到日本,就职于北日本电子制造公司。因2012年4月份与之前的同事会面,公司以违反禁止同非从业人员等接触的制度,在未满雇佣期限时便命令其提前回国。 法官小野濑昭在判决理由中认定该中国实习生在研修期内,有1年时间实际上是作为工人工作,且与旧同事见面不应视为解雇的正当理由,要求被告方支付研修期间未支付的工资及精神损失费。 北日本电子方面表示,将视判决内容考虑是否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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