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社会博览 > 正文

日本法院判决非法解雇中国研修生公司支付赔偿金

2014-03-10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日本《产经新闻》10日报道,北日本电子机械制造公司(石川县加贺市)因非法解雇中国实习生,被金泽地方法院小松支部判处赔偿3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5万元)。

根据诉讼,该实习生于2009年来到日本,就职于北日本电子制造公司。因2012年4月份与之前的同事会面,公司以违反禁止同非从业人员等接触的制度,在未满雇佣期限时便命令其提前回国。

法官小野濑昭在判决理由中认定该中国实习生在研修期内,有1年时间实际上是作为工人工作,且与旧同事见面不应视为解雇的正当理由,要求被告方支付研修期间未支付的工资及精神损失费。

北日本电子方面表示,将视判决内容考虑是否上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