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改革 打造阳光财政——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答记者问
2014-03-06 22:51 韩洁、白洁、余晓洁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雯晶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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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授权发布)深化财税改革 打造阳光财政——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韩洁、白洁、余晓洁)房地产税怎样立法?个税起征点是否还上调?消费税改革有何设想?如何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问题?……6日上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就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财税体制改革 从预算和税制改革起步 在回答今年如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问题时,楼继伟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三项主要任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以及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问题。从目前看,主要是从前两个方面先起步。 预算改革方面,他说,今年预算报告更加透明,审查预算的重点从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报告语言也跟原来不太一样,先讲预算改革和税制改革,然后解释主要政策,对所列数据做了简化,并在预算草案中增加注解,构成新的预算编制模式。此外,还将逐步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税制改革方面,楼继伟说,今年将继续推进营改增,资源税改革也在研究中,还要推进环保税、房地产税的立法。此外,正在研究对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做适当调整。 对于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他指出,这是下一步改革要做的事情。一个国家,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各承担什么责任,相应承担多少支出,这些已不是纯粹的财政问题,而是一个国家治理问题。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立法来解决。财政部也会提出一些设想,然后再报告立法部门,看看这些事情怎么处理。 回应“18个税种仅3个立法” 称房地产税立法将加快 在回应有关“18个税种仅3个立法”问题时,楼继伟说,以税收条例形式进行税制改革是全国人大授权的,目前这个授权并没有收回,因此是合法的。但这种方式有好处,也有弊端。好处是能比较快地建立起税制,但弊端是带来一些税收的随意性。 楼继伟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今后税收条例会逐步改成立法。房地产税立法进程也会加快,并适时推进改革。 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清理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时,楼继伟说,将两手推进,一是现在已经规定的,如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区域性优惠政策,有时限的到时限要解决;没时限的就定时限,没有经过批准的一律取消;二是中央统一规定,地方自行清理自己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我们要保证做到资源是由市场决定配置,而不是各种区域性的优惠来配置。” 个税改革不是一个简单起征点问题 对于媒体关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还会再上调,楼继伟说,个人所得税改革下一步要做的是把个人收入分项计征改成综合计征所得税,简单提高起征点的做法并不公平,不能体现每个家庭的差异。 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楼继伟说,大部分实行综合所得税的国家基础起征点是很低的,一些国家折算成人民币可能只有350元,所以简单地提高起征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消费税可改为批发零售环节征 对奢侈品要加税 关于消费税改革,楼继伟说,目前还没有调整消费税的条例,仅有一些改革设想。改革应体现环境友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物品要加税,一些奢侈品也要加税。 对于征税环节,他说,不仅仅是从生产环节,也可以从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如烟草在生产环节征收,也可在最终接近零售的批发环节征收烟草消费税;对油品,除了出厂征收,也可以在加油站征收,很多国家都在加油站征收。 将研究生活服务业、不动产业、金融等领域营改增 谈到财政如何服务经济发展目标,楼继伟认为,就业是最重要的目标,要实现今年1100万人的就业任务,财政能做的事情很多。去年对完成就业目标贡献最大的,一个是小微企业,一个是服务业。服务业去年占GDP的46%,第一次超过了制造业的占比。 他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在推进通信业改革的同时,还将研究把生活服务业、不动产业、金融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推动服务业实现更大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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