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4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雒呈瑞黄波)在公安系统内小有名气的“侦查能手”、参办过公安部交办的多起大要案的公安干警,却利用职务之便“靠案吃案”,索贿近百万贪得无厌。今天,南京市检察部门公布了该市一起公安干警贪污受贿案件,犯罪嫌疑人、公安民警陈晓东因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财产79.7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8年。 当陈晓东被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办案人员带进办案询问室时,似乎显得毫不在乎。他十分熟悉检察院办案程序,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顾左右而言他,还故作轻松地问“你们什么时候对我采取措施?” 陈晓东原是南京公安系统小有名气的“侦查能手”,参办过公安部交办的多起大要案,业务水平较高。据称:这个人“匪气很重”,很多他办理案件中的当事人都“很怕他”;他在单位人缘也不好,同事都不愿意和他搭档办案,因此,他的搭档变换频率比较大。也有人认为他人缘不好是有意为之,因为他要利用搭档频繁变换后对案情的不了解来“靠案吃案”。 办案高手“靠案吃案”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雷霆一号”专项行动,专门打击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经济犯罪活动,陈晓东被抽调参与办理该专项行动。在办理某投资担保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时,陈晓东扣押了涉案人员吴某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包和港币6000元等物品,后在讯问期间,陈晓东套取了吴某银行卡的密码。 2007年年底,陈晓东让人帮忙,从吴某银行卡上分19笔取现79.7万元。按照陈晓东的要求,帮忙者将其中的人民币78.2万元和陈晓东另提供的13.8万元共计人民币92万元,存在陈晓东家人的账户上,剩下的人民币1.5万元现金则直接给了陈晓东。办案人员在侦查中了解到这样一个细节,为了顺利取出吴某的钱,陈晓东曾让帮忙者模仿吴某字迹签名,当然字迹“模版”在办案时可以轻易搞到。 2006年11月,另一家投资担保公司被扣押了1449万元涉案款,该公司老板吴某某找陈晓东帮忙,想拿回扣押款,陈晓东答应了。但陈晓东说自己是该扣押款的经办人,想拿回钱需要打点相关人员,向吴某某索要拿回扣押款的20%。后来,陈晓东看吴某某不急于拿回扣押款,主动将好处费降到120万元人民币,但要求以现金方式先行支付。 2010年10月,法院审理该案后将该笔款项中的400余万元非法所得罚没,将剩余的900余万元还给公司。陈晓东知道后,多次打电话告诉吴某某,这900余万元是在他的活动下才发还的,让吴某某尽快将120万元的活动费给他。吴某某见他这样贪得无厌,就对他的索要电话录了音。120万元的活动经费也一直没有支付。 2011年7月,陈晓东认识的一位广东老板让其帮忙撤销一名涉嫌犯罪案件的老板蔡某的网上通缉,陈晓东答应帮忙,但向对方索取了100万元好处费,经过计价还价,最终对方答应给50万元。后来蔡某来南京投案,陈晓东帮忙办理了取保候审等法律手续,并告诉蔡某网上通缉已经撤消。此后,陈晓东多次向蔡某催要人民币50万元好处费,并将一关系饭店的银行帐号用短信发给蔡某。蔡某因为已经投案并不想再掏钱,便以短信丢失为由没有汇款。但陈晓东不依不饶,蔡某害怕他报复自己,只好借了朋友50万元给了陈晓东。钱汇来后,陈晓东一直没有提取,而是以借贷的形式提供给饭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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