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本月开展全国专项检查 不定时间不打招呼
2014-03-05 06:51 孙秀艳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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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是比较好,我觉得你脸上都带着几分阳光了。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可以说是同呼吸、共命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3月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雾霾的提问时说。 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傅莹表示,去年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但是没有付诸表决,准备今年再次进行审议。“通常一部法律三审通过了就可以付诸表决了。但是这部法律又增加了审议,就是为了更好地吸纳社会的才智、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更好地反映社会的关切。希望能够切实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管用的新环保法。”傅莹说。 傅莹说,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规划当中,把环境保护立法当作重中之重。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在规划当中了。另外,今年还要启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要考虑修订这部法律,为治理雾霾提供法律保障。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须提速 2000年版本没有针对细颗粒物的防治要求 “让大家有更顺畅的呼吸,修法的步伐一定要加快!”两会召开之际,不少专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立法,之后在1995年、2000年又进行过两次修订。目前正在实施的还是2000年的版本。新的修订工作虽然早在2008年就已提出,却一直是千呼万唤难出来。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表示,“修订过程拖得太长了!对于目前‘老污染的逐渐解决、新污染的逐渐显现’的状况,我们应该有更快的反应。”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表示,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与污染防治形势不相适应。比如,2000年,机动车污染还不是很严重,还没有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另外,当时还没有针对细颗粒物的防治要求,而今细颗粒物已经成为灰霾的主要成因。 “单项污染物防治法修订的确要提速,尤其在雾霾加剧的今天。”参与过多部环境保护法律制定修订的王灿发认为,修法除了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还应该将联防联控等原则纳入其中。从雾霾的成因看,地区输入相互影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没有哪个城市、地区可以独善其身。无论是《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还是去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将“联防联控”作为重要手段,但是如果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没有相应的规定,条例、规划、文件就缺少了法律支撑。王灿发认为,联防联控的思想不仅用于防治,有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就可以在考核等环节作出更好的设计。 “北京、陕西等地的地方防治条例,在罚则等方面已经给出了一些范本,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不妨吸纳借鉴这些经验,使之更加好用。”王灿发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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