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过五旬的单身汉两次奸淫智障女,庭审时竟称与被害人在谈恋爱。日前,该男子因强奸罪,被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现年52岁的马某系灵璧县渔沟镇马集村农民,1990年因犯强奸罪被灵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3年11月14日晚,马某在宿城胜利路某公司综合楼4楼智障女梁某的住处将其奸淫。次日晚,马某再次来到该处将梁某奸淫。经鉴定,梁某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随后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在庭审过程中,马某当庭辩称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是与其谈恋爱。经查明,马某明知被害人弱智,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经其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与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对马某的当庭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夏长征 陈叶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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