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7日电(记者王俊禄、周竟)1月27日,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温岭杀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起案件令人唏嘘,也应当引起医患双方乃至每个普通公民的思考。 杀医者一审被判死刑 2013年10月25日,浙江温岭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患者杀医案,导致1死2伤。2014年1月22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1月27日,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连恩青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18日至3月26日,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鼻部手术治疗。因感到术后手术不佳,连恩青多次到医院投诉,并多次到其他医院就医,但均无进展。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20分许,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医护人员行凶,致1死2伤。 对于此前争议的连恩青在行凶时是否精神病发作的问题,法院表示,经司法鉴定,连恩青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连恩青反复提到的自己鼻子术后呼吸困难,认为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的CT片造假以掩盖手术失败的问题,法院称,在调查案件过程中,台州市医学会和浙江省医学会都对其进行了鉴定,认为手术并无问题,不构成医疗事故,也不存在CT片造假的问题。 连恩青在庭上身着深绿色的囚服,身材中等,戴着一副黑色眼镜。在整个过程中,他都看着审判长,对于自己一审死刑的结果,他没有说一句话。在22日的庭审中,他承认了作案事实,并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疾病,也对死者的家属表示歉意。 连恩青的多位家人旁听了审判,连恩青的母亲整个过程都是低着头,当审判长宣判连恩青一审死刑时,她当场痛哭。连恩青的家人表示还会继续上诉。 频频伤医案成医患双方的共同伤疤 曾被连恩青刺伤的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医生王伟杰也很快得知了判决消息。他说,这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但这样的结果也是公平的,告慰了死者和其他医生。 据粗略统计,2013年全国被媒体报道的袭医案件已发生近30起。据中国医院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医务人员人身受到攻击、造成明显伤害的事件逐年增加。 此外,伤医案件的性质越来越恶劣。“以前比较多的是威胁、停尸、闹尸、打横幅,现在发展到殴打医生、甚至杀医生的极端地步。”温岭市卫生局副局长俞妙祥说。 不可否认的是,部分患者对医患关系的定位由过去的“医者仁心”“救死扶伤”转变为医患消费关系。不少患者认为,医生看病是为了赚钱吃回扣,患者只是一个消费者,掏了钱是要得到应有的服务,花了钱就必须看好病。 而伤医案发生后,部分网民对血案的漠视和对医护人员的仇视,构成了二次伤害。浙江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俞新乐认为,“对社会普遍缺乏信任,这是社会矛盾和不良心态在医院的反映。” 近期以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的门诊量相比以前有所下降,他们也主动对患者进行了限号。“尽可少看几个病人,也要多些时间和他们沟通交流。”王伟杰说。 业内人士认为,如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患者拖延了病情、增加了费用,也阻碍了医学水平的进步,更导致医学人才的流失。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个坏消息。 化解医患纠纷需要理性中立,更需法律护航 在多数人看来,暴力伤医是一个没有赢家的战争。医患关系的深层次矛盾来源于体制,体制不健全,医院的公益性不足,国家对医保投入不够,导致体制的矛盾转嫁到了医患双方上,医患都怨声载道。 王伟杰说,修复医患关系,除了医生要努力外,患者也要学一个功课,即科学对待疾病和医生。“其实现代医学看似发达,但其实局限性很大,很多病是无法治愈的。医生们都想把病看好,但是当医生尽了力仍旧没能达到患者满意效果时,患者也要学会体谅。” 法律界人士建议,要采取强有力手段保障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严厉打击停尸闹尸、殴打、杀害医生的行为。 宁波医调委主任马津华说,此前,医患纠纷的解决途径不外乎三种——“官了、私了、官司了”。“官了”是利用行政处置来解决纠纷,但由于医院的主管单位是卫生部门,患方很难信任这种关系中的行政部门;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私了”又易演变成“医闹”等行为的暴力协商;而“官司了”通过诉讼,相对于患方而言,又耗时耗力,成本过高。“人民调解”机构则是置身于医患双方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并且全程免费,这对于解决医患纠纷矛盾具有天然优势。 业内人士建议,解决医患纠纷的根本之道是要使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公益性。“现在医院生存压力很大,既要养医生,又要发展医院,医院难免成为企业,把赚钱当成自己的第一要务。”一位医学专家说,政府要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支持,减轻医院的市场压力,要加大医保保障范围和力度,真正关心民生就要关心医患问题。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打击医疗贿赂,规范医护人员自身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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