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毒饺子”案一审宣判 投毒者被判无期

2014-01-20 14:42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日本《读卖新闻》1月20日报道,20上午,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石家庄“毒饺子”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吕月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指出,被告人吕月庭于2007年10-12月期间,利用工作之便进入工厂冷库,用注射器向速冻饺子等产品中注射甲胺磷。日本千叶、兵库两县的三个家庭共9人在2007年12月-2008年1月因食用毒饺子,出现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其中一人甚至一时昏迷。事发后,被回收的毒饺子又在河北省内上市,中国国内4人出现轻度中毒症状。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吕某行为系“有目的的损害他人健康安全的恶性犯罪”,判其无期徒刑。但因中国采用二审判决的审判制度,吕某是否会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还不确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