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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2014高教改革 研究生教育收费改革将全面铺开

2014-01-14 06:44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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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大光(厦门大学副校长,教授) 别敦荣(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贺祖斌(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编者按

“未来,变化是唯一的不变。不改变,就会被瞬息万变的未来所淘汰。” 畅销书《谁动了我的奶酪》道出的真谛,与当下各行各业涌动的改革潮非常契合。2013年,高等教育在几个关键点上都迈出改革步伐,以“变化”应对“变化着”的老问题、新情况,从而最终把握住高等教育的美好未来。那么,高教改革为何要动这几块“奶酪”?从中如何推“陈”,如何出“新”?本刊特别邀请三位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评析与讨论,希望能给读者带来启发。

高考新政,恢复高考的“教育功能”

●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高考改革的“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多元录取机制”“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文理不分科”“减少考试科目”“外语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引发社会的关注。

●评析:

邬大光:高考改革的价值取向应该是恢复和强化高考的“教育功能”,而非高考的“社会功能”。比如,对“新移民”参加高考、考试社会化、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等问题的关注都是从社会功能出发的。高考是一柄“双刃剑”,减少考试科目可能是为考生减负,但同时也可能直接降低某些科目在基础教育中的地位,使其受重视程度降低。因此,高考改革要尽可能降低负面作用。我们必须清楚,高考制度问题首先是一个教育问题,而后才是一个社会问题。作为教育制度,它是基础教育的终点和高等教育的起点,不论是起点还是终点,都应该体现教育的目的与宗旨,即促进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制度,它应该体现公平的价值导向,但不能把实现社会公平全部寄托在高考制度上。

别敦荣:今天的改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高考制度的完善,而不是取消和否定。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了30%,高考录取率超过75%,高考制度面临新的形势,增加高考生源,对考生进行类的甄别而不是简单地区分分数高低,使考试更科学、录取更合理,是高考改革的主要目标。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当慎之又慎。我认为,比文理分科问题、考试科目问题等更具实质性意义的是,改革更要关注中职生不能参加高考的政策限制、先本科后高职高专的录取政策和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等。

贺祖斌:我比较关注招生制度方面的改革,特别是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改革,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意味着考生凭借高中会考成绩或高职高考成绩就可被录取,人才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与开发。同时,这也将意味着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又一次蜕变和洗牌,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高职将越办越好,部分低水平的高职院校由于生源不足将被淘汰。

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理顺权力关系

●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评析

别敦荣:我认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首先还是要扩大和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建立大学自主办学的体制,这是前提条件。任何大学内部治理都受到外部体制的约束,不考虑体制约束的改革举措是不可能有实际意义的。其次,要理清大学内部几种主要权力关系,包括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和专业权利等之间的关系,从各权力主体的地位和职能定位明确其组织机制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当务之急是要巩固和扩大专业权力的地位和影响力,因为这是大学存在和发挥职能的根本之所在。

邬大光:大学治理结构涉及大学外部和内部的两种治理结构,外部的治理结构涉及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三大方面,我这里主要谈一下大学外部的治理结构。我国高等教育走到今天,外部的治理结构一直没有理顺,例如,治理结构既有“二级办学三级管理”,也有“三级办学二级管理”;既有“三级办学二级投入”,也有“三级办学三级投入”。这种现象,既可以说是多元化,也可以说是乱象。从国家层面,应该建立相对统一和体现公平的治理结构。

贺祖斌:关于大学治理结构,必然涉及社会关注的大学去行政化问题,这包含两大方面:一是政府对大学行政化管理,二是大学内部行政化管理。前者关乎大学自治问题,后者关乎大学学术自由问题,这两者都是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基本要素。大学这种行政化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但是,在大学治理过程中,如何平衡大学与政府、社会关系?如何平衡大学内部各种权力关系?这些都是大学治理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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