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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贩婴案医院4名管理者受审

2014-01-06 19:44  张晨俊 薛天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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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1月6日电(记者张晨俊、薛天)1月6日上午9时,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姚军民、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高文平、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四人出庭受审。

身为妇产医院的管理者,他们因涉嫌失职罪受审,再次吸引了社会对富平贩婴案的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基层医疗体系管理疏漏的思考。

公诉方:四被告犯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被时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的医生张淑侠告知“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婴儿家人表示自愿放弃并委托张淑侠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013年9月24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因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富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代表公诉机关出庭的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燕认为,被告人王莉、姚军民、高文平、司欣4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四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月6日对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提起公诉。案件由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法庭激辩“失职”罪名

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4人失职罪一案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辩论核心是4人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否成立。

辩方律师认为,王莉与姚军民作为医院领导,已经在平时的工作中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且每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贩婴行为虽然是事实,但并没有刻意隐瞒、回避、逃避相关责任,贩婴案事发后积极作为,王莉和姚军民没有在主观上故意忽视和不负责任,失职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从控辩双方的辩论中可以看出,富平妇幼院平日里管理混乱、人情大于法理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正如贩婴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淑侠的供词中所坦言:“如果医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我就不会得逞。”

原富平妇幼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说,其“负责人”的职务是领导口头上任命的,作为临时负责人,她主要负责排班和医用耗材的领取。医院的规章制度张贴在墙上,有些按照制度办、有些按习惯办,产房交班只是口头交接,在7月份贩婴案出现之后才有签字交接的环节。司欣觉得,张淑侠能够利用职务之便贩卖婴儿,一是医院内部管理不严,二是因为张淑侠是她的领导她盲目轻信了张淑侠,三是她自己没有按照规定办事,没有尽到责任。

富平妇幼院原院长王莉说自己在工作中已经尽力,但有些工作仍旧没有做到位,存在漏洞。王莉供述,对员工教育不够,医院的相关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医护人员不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能及时向上级汇报,分管领导责任心不强,在相关制度的检查和落实不到位,这些都是最后导致贩婴案出现的原因。

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作为医生,能够私自进入病房,直接将婴儿抱走,充分说明医院在产科管理上的混乱,而医院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都已经习以为常。医院每周有例行检查,但大多流于形式,未能及时的发现隐患,从而导致“贩婴案”的最终发生。

对管理者问责有利于规定落地执行

这一牵扯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贩婴案,暴露出基层医疗系统管理中存在的诸多漏洞。一位办案人员说,4名医院责任人在此次的案件中的失职行为,毫无疑问是张淑侠一而再、再而三“成功贩婴”的推手。如果这些负责人能真正严格落实规定,肩负起自身的管理职责,这些悲剧完全可能避免。

“在涉及新生婴儿方面的医疗卫生系统,实际是由三个层面相互衔接而成,”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说,“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医疗系统内部的相关规定还有专业的妇幼医院自己所制定的制度,这三者相互衔接、合力保证新生儿的健康安全。如果三者衔接出现问题,或者即使是哪一个环节单独出现了问题,都会让这个系统出现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曾加认为,对监管者的问责,将震慑那些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干部,督促整个医疗系统加强管理,有利于相关规定真正落地。

“此外,要想真正杜绝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还应该加快医保体系改革,使人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障,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减少弃婴行为。”曾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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