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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就行政审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清理修改答问

2013-12-28 18:5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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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今年12月7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同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12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就草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了说明。对此,记者就近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清理修改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夏勇。

问:这次法律法规修改的背景是什么?

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新一届国务院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先后决定取消和下放3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同时,高度重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强调改革和发展都要更多依靠法治推动,法治也要根据改革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根据改革工作进度,对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分批进行了清理。6月5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修正案草案,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决定。7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了1部、修改了25部行政法规。这次国务院又修改了16部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7部法律。按照法定程序修改这些法律、行政法规,是贯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层面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依靠法治的力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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