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女子遭单位辞退跳河自尽 被警察救起拒上救护车

2013-12-15 12:35  何欣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徐家傲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女子因被单位辞退想不开而跳河自尽,下班路过的顺义分局经侦大队46岁老民警朱鹏程见状,下河将女子救起。而随后女子又拒绝接受救治,经过救命恩人一番劝说,女子这才同意接受救助。记者昨天从顺义分局获悉,该女子身体已无大碍。

9日晚7时30分许,在单位加完班回家的民警朱鹏程步行到减河闸桥头时,看到有人落水,迅速脱掉外衣跳进水里救人。尽管落水点距离河岸不远,但河水冰冷刺骨,加上朱鹏程和落水女子又都穿着厚重的冬服,好不容易才游到岸边,被群众合力拉上岸。朱鹏程随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请求加派120救护车对其进行救助。

很快,民警和急救人员赶到,但被救女子拒绝上救护车。已经回家的朱鹏程再次返回河边,对其进行反复劝说,女孩这才答应上救护车。(记者 何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