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手机中毒滥发信息而三次被停短信功能的李小姐坚称自己无过,并不认同运营商做法 十月份,本报报道了市民李小姐因给女儿发了条短信,就被人匿名举报滥发信息而被某通讯运营商禁用了手机短信收发功能的事情(详见本报10月29日A13版),报道刊登后,李小姐的短信功能一度恢复,但近日她的短信功能再次被关停。运营商方面坚称,李小姐必须签署一份承诺书才能为她重新开通短信功能。 市民李小姐 手机接二连三被停短信 手机好不容易恢复了短信功能,一度被运营商“指控”发了大量垃圾短信的李小姐本以为终于可以还自己一个清白。但没想到仅仅过了十天,她的手机短信再次被封停,当晚又重新开通,然后到了上个月底,手机短信功能又再次被封停。 手机短信接二连三受影响让李小姐相当郁闷,连日来她多次致电运营商客服要求重新开通短信功能,“我的手机号码用了有十年,里面记录了家里的重要电话,你觉得我会不会那么傻用这个手机号码去发垃圾短信?”但这次无论她怎么解释,客服都坚称,如果要重新开通短信功能,必须先签订一份承诺书,大意是,李女士承认自己大量滥发信息的行为,并承诺下不为例,若有再犯须负相关法律责任。 事实上,李小姐的手机一开始被封停短信功能时,运营商便曾要求其签署这份承诺书,但李小姐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发过垃圾短信,而且如果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自己就必须得承担法律责任,对此李小姐一直不肯屈服。 运营商 滥发短信或是手机中毒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运营商,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他们经过核查后发现,李小姐的号码确实发送了不良信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他们只能关停其短信功能。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李小姐的手机感染了病毒。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运营商方面建议市民尽量选择正规渠道下载手机软件,并经常进行杀毒。目前运营商已经帮李小姐重新恢复了短信功能。然而李小姐对此仍不无忧心,因为她的杀毒软件并没有检测到手机存在任何病毒:“我不知道将来什么时候自己又会被告知发了垃圾短信。” 律师 承诺书不能为运营商免责 李小姐的情况引起了一些市民的忧心:“运营商一发现用户滥发短信就让他签承诺书,如果真的是中了病毒,自己岂不是很冤?” 对此,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表示,客户一旦签了承诺书从法律上就是视作客户自己承认滥发垃圾短信的违法行为。但纵然如此,该承诺书并不能完全为运营商免责,因为客户作为使用者无法证明滥发短信的行为是故意还是非故意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提供服务的运营商有责任调查清楚再下结论,“如果不管什么理由先让客户签署承诺书再开通,那是不客观的”。 (记者何伟杰报道) |
相关阅读:
- [ 12-10]12306修补"秒杀退票"漏洞 手机客户端暂无法抢票
- [ 12-10]女子乘车手机被偷 “90后”小伙公交站台勇擒贼
- [ 12-10]体验手机购票客户端 手机购火车票只要1分多钟
- [ 12-10]春运退票随机延时回库防"黄牛" 手机购票春运不占优
- [ 12-09]银联手机支付支持“铁路12306”手机购票客户端付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