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证监会昨日下午通报了对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处罚决定,这起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同时,证监会方面还开出了超过5.2亿元的史上最高罚单。 证监会:(一)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4278.08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总计523285668.48元。(二)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禁入者。(三)对梅键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20万元。(四)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 回顾一下,8月16日11点05分,光大证券由于使用了存在着设计错误,而且只使用了15天的新交易软件,导致巨额买盘,由此引发沪深300、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支权重股的大幅波动。眼下,距离“光大证券8.16事件”已经过去两个星期。 证监会在彻查之后对事件大概有三方面的认定。第一方面: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事件是因为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的策略交易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的,也就是说,公司用自己的钱在市场里交易自己赚钱的系统有问题。这起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很大问题。 第二方面:内幕交易。事件不仅对光大证券自身的经营和财务有重要影响,还直接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造成了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证监会稽查总队光大证券案调查组负责人表示,当天发布提示公告的14点22分之前,光大证券在已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空获利避免损失,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光大证券致使市场异动的真实原因,而市场投资者并不知情,在此情况下光大证券本应戒绝交易,在内部信息公开以后,再合理避嫌。但光大证券在内部信息依法披露前反向交易必损,违反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 |
相关阅读:
- [ 08-31]证监会开5.23亿巨额罚单 光大证券未来或被并购
- [ 08-31]光大证券被罚五亿元 暴露内部多个问题
- [ 08-31]光大证券收最大罚单 外媒:处罚前所未有的严厉
- [ 08-30]光大证券获史上最严罚单 开创“重典治乱”标杆
- [ 08-30]证监会:光大证券"乌龙指"为内幕交易 重罚5.23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