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制度首次集中清理 300件被废止和宣布失效
2013-08-28 20:09 华春雨、黄小希、徐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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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在河北考察调研时指出,有些政策规定是约束性的,有些明确是刚性要求,却成了“稻草人”,成了摆设,这样就会形成“破窗效应”。 “有生命力的制度,应当是科学合理、务实管用、适应需要、便于执行的好制度。”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胡建淼认为,制约当前制度执行力提高的一大障碍是制度本身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经过清理,将那些不该继续执行和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党内法规制度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达到制度“瘦身”的目的,同时对需要修改的党内法规制度安排进行修改,达到制度“健身”的效果,可以为提高制度执行力扫清障碍。 专家认为,经过这次清理,继续有效的文件可以说是“有一件算一件”,必须得到严格执行,确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这次中央《决定》明确要求,对继续有效的467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完善制度实施后评估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专家认为,党内法规制度真正得到实施,单靠一次集中清理并不够。这次集中清理只是解决了此前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今后,还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清理工作长效机制,既要重视定期清理,一般每5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也要重视日常清理,在制定或者修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同步对与之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任铁缨说,集中清理之后,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吸纳这些年党建创新的成果,党的法规制度将更加具有生命力,将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记者华春雨、黄小希、徐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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