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易、拆违难症结何在?拆违也存“九龙治水” 在媒体曝光的各地违建案例中,一方面,诸如“违建存在数年之久”、“居民举报多年未果”的现象让公众质疑相关部门不作为;另一方面,“城管查处屡遭闭门羹”,“业主无视拆违令”,“违建拆除后偷偷复建”之类的现象又反映出“违建易、拆违难”的执法尴尬。 对于违建泛滥的探究中,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处罚较轻一直被认为是违建多发的原因之一。在人济山庄楼顶违建拆除中,北京城管部门称,因业主已经开始自拆,即使15天拆不完,也不会再进入强拆程序,同时也不会罚款。这一说法就民众抱怨“处罚太轻”。 从法律层面来说,“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对于违建的相关处罚可以参照的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城乡规划法,但是,在该法第六十四条对于三种违建情况的处罚措施中,其中处罚力度最大的也不过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执法存不严,一方面处罚又较轻,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违建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拆除后复建的现象。 支振锋还指出,除了完善法规、严格执法,改变如今的拆违之“难”,还应改变拆违过程中政府部门之间的“九龙治水”局面。 正如专家所言,针对违建之风,日前,北京市进一步明确了居住区违法建设查处和拆除的五大步骤,包括联合认定、冻结房产、约谈教育、媒体曝光、强制拆除。在这五个步骤中,一座违建从发现到拆除,就涉及到城管执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等多个政府部门。 “多头管理造成的后果就是其中一个环节拖延,整个拆违工作就停滞,此外发现违建之后,谁该管、谁能管,分段管理也导致责权不明。”支振锋称,如何整合拆违力量,明确监管责任这也是解决当前“拆违难”的一道必答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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