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 8月19日,阳泉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一批在煤焦领域、司法机关、工程建设、清理“小金库”以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阳泉市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56件,立查案件97件,涉及党员94件156人。通过查办案件,阳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82.9万元。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1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邢强敏贪污受贿、虚列工程项目等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案。邢强敏,男,1961年8月出生,阳泉市中小企业局原局长。经查,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邢强敏任职期间,指使他人以虚开发票、虚列工程量、会议费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40.3万余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强敏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邢强敏现已被刑事拘留。 王晋平违纪案。王晋平,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经查,2010年7月,王晋平与太原人徐某、江某在实际未出资的情况下,用他人名义以1000万元注册成立山西赢诚海兴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2012年江某退出公司,徐某、王晋平各自拥有公司80%和20%的股份。截至2013年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规委托不具备任何资质条件的山西赢诚海兴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1.4亿余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给阳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另外,王晋平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归集手续费75万元的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王晋平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
相关阅读:
- [ 08-15]最高法:法官违纪违法是人民法院耻辱
- [ 08-02]南京上半年查处违纪违法案342件 官员上交礼金975万元
- [ 06-04]中央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开展新一轮巡视
- [ 03-29]内蒙古启动官员防逃工作:当前防逃形势严峻
- [ 01-31]分析称违纪违法一把手占1/3多 反腐核心管住权力
- [ 01-31]分析称违纪违法一把手占1/3多 反腐核心管住权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