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反垄断调查”何时指向行政垄断?

www.fjnet.cn 2013-07-23 20:26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垄断事件多发,严重损害竞争

反垄断法被喻为“停在港口的军舰”。以往较少运用这一法律手段,以至于某些企业在市场开拓过程中,明知涉嫌不正当竞争,却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明目张胆地操纵价格或垄断市场。

国家发改委调查发现,有的涉案奶粉企业告知员工他们的价格控制行为违反反垄断法,要谨慎操作,不要书面沟通,避免留下文字证据;有的行业协会出台所谓自律文件,对一些零售业长期进行价格垄断。

种种迹象表明,垄断行为已成为妨害正常市场秩序的“毒瘤”,从一些行业到一些地方,市场操纵或垄断行为蔓延有扩张之势。

“在中国,有不少行业涉嫌垄断,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由于监管力量有限,一些垄断行为暂时没有被查处。”魏士廪说,例如保险、汽车、医药等行业是垄断的“重灾区”。

据分析,这些行业的垄断手法多样:有些,利用行业协会的优势地位,串通行业内“龙头会员”对价格、产量等达成一致;有些,则是进行“饥饿营销”,多家进口医疗器械公司在中国设立一家总代理和多个许可证,通过总代理销售政策控制经销商价格;有些,则是利用自己独家进货渠道,控制价格;有些,违规搭售捆绑销售,让消费者付出更多成本。“2011年,奔驰就曾因涉嫌垄断被投诉。”

特别是进口汽车领域,市场垄断所导致的危害十分严重。魏士廪说,一些进口高端车的零配件,只有4S店可以买到,而4S店的价格大大高于成本,例如一个衣服挂钩价格高达几千元,这种行为是垄断造成的。

此外,与行业协会、行政部门相关的垄断行为长期存在。吴弘说,“譬如餐饮协会出来说饭店开瓶费是行业规范,实际上也是垄断,以前没有从这个角度看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有关部门对一些药企进行调查,也是为摸清其成本构成、杜绝垄断操纵价格进行准备工作。“一些企业行事嚣张,与监管力度不够有关系。”业内人士如是说。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