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用一套房骗租20多人 真房东不识“假房东”

www.fjnet.cn 2013-07-04 10:06  白昕 来源:沈阳晚报 我来说两句

真房主根本不认识“杨海涛”

小禇报案后发现,被骗的远不止他一人。“派出所的警官告诉我,这几天已经有二十多人来派出所报案,大家全都是上了杨海涛的当。”小禇告诉记者,警方通过核对发现,杨海涛所留的身份证号及房证都是伪造的,“杨海涛”也是假名字。记者了解到,这些受害者的受骗金额在4000—13000元不等。

当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与真正的房主取得联系。房主称他并不认识这个“杨海涛”,此前,他将这套房子租给了一个女孩,女孩在房租还有两个月到期的时候又将房子转租了出去,而这是他不知情的。

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蒲伟表示,这个“杨海涛”已构成虚构事实,涉嫌诈骗罪,而从目前掌握的涉案金额看,已构成数额巨大,根据《刑法》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蒲伟提醒,租房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房主户口簿原件,必要时可以到社区、物业查证,或向派出所等原发证机关核实相关证件真实性。记者白昕 实习生 周初阳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