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二房东”或涉诈骗罪 房屋租赁市场应加强监督

www.fjnet.cn 2013-05-10 15:33  阿民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房屋租赁市场上,活跃着一大批所谓的“二房东”。这些人完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东,而是首先从房东手里租赁到房屋,然后向其他租房者声称自己就是“房东”,进而将房屋转租给别人,他们从中赚取差价。对于众多租房者来说,对方是不是真的房东似乎并不是关键问题,大家更关注的往往是房子位置、格局、价格等。租房者并不清楚,在很多情况下,“二房东”们是在进行犯罪活动。

80后“二房东”诈骗获刑

去年3月底,急于租到一套房子的陶力(化名)和王敏(化名)看中了位于呼市赛罕区祖光小区的一套住宅。房东是一个名叫白文星的80后男子,这个人很好说话,双方很快便谈妥租房事宜。4月1日,陶力和王敏以每月1150元的价格租到了这套房子。在此后的几个月时间里,他们一共给白文星支付了7000元租金。

然而,同年9月份,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陶力和王敏意外地碰到了何某,他自称这套房子是他的。这实在令人诧异,怎么一套房子冒出来两个房东?何某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愤怒,于是,何某向警方报案。很快,假房东白文星被“请”到了公安局,他对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现年25岁的白文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人员),家住呼市金川开发区。他交代,其实他早有预谋,就是打算从房东手里租到房子,谎称自己是房东,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以赚取中间差价。另据交代,所获的7000元赃款已被挥霍一空。

案发后,白文星的家属退还给被害人6000元。

呼市赛罕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白文星犯诈骗罪,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赛罕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文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今年4月28日,呼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白文星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白文星当庭表示认罪服法,没有提出上诉。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杜敏科长表示,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再加上白文星的亲属已经退还给被害人大部分钱款,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个月是适当和准确的。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