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记者阚枫)近日,延安城管暴踩商户、武汉城管进行“体验式执法”的消息,让“城管应该如何管”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话题。面对社会中的负面形象和自身的执法困局,试点、运行十余年的中国城管制度,如今该怎样兼顾城市的“面子”与“里子”值得思考。 暴踩商户、卧底体验 “城管尴尬”再引关注 从广州城管协管员遭小贩围殴,到延安城管暴踩商户,再到武汉城管“卧底练摊,换位思考”。近期,一连串的“城管新闻”,让人们的视线再一次聚焦城市街头巷尾中,城管与小贩的矛盾。 为什么城管的社会形象常常与“暴力”、“蛮横”相联系?城管的在舆论印象中的尴尬处境源自哪里?在武汉城管自称以“体验式执法”来完善管理之际,厘清城管的职能定位和执法权责,似乎更有助于探索城管所面临的形象尴尬。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设立城管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多个政府部门交叉和责任不清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的执法权和执法主体的资格,是《行政处罚法》和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调整的产物。 1996年通过的《行政处罚法》,为成立一个专门行政机关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扫清了法律障碍,也成为如今城管制度的法律依据。1997年,北京开始进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2002年后,城管制度试点大面积铺开。 然而,近年来,城管在发挥综合执法职能的同时,城管自身的社会形象却每况愈下,舆论对城管的争议与诟病日益增多。一方面,在街头商贩甚至普通民众心中,“城管”几乎成为“野蛮”、“暴力”的代名词,而另一方面,城管员也抱怨,在饱受谴责之后,市容市貌脏乱差、公共空间被挤占等现象,同样又会被公众指责城管失职。 “任何执法过程都有可能出现冲突,但是城管暴力被舆论集中关注,这涉及到社会心理的大背景。” 王锡锌说,小摊贩往往来自社会底层,当城管代表政府对街头小摊贩执法时,在公众心中就成为“官”与“底层民众”之间利益博弈。 “城管执法中出现暴力是个概率性问题,但是社会心理情绪对这种现象无疑起到了放大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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