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 国际要闻 > 正文

习近平访哥斯达黎加走访农户:国之交在于民相亲

2013-06-05 08:57:58 杜尚泽、张卫中、颜欢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分享到:


国家主席习近平3日在圣何塞同哥斯达黎加总统钦奇利亚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对建交6年来两国关系取得的成果感到满意,决定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中哥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习近平表示,中哥建交虽然只有6年时间,但两国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事实证明,中哥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中哥关系完全可以成为不同规模、不同国情国家友好合作的典范。

两国元首就两国合作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一是加强高层交往,巩固政治互信。推动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构、政党友好交流,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继续相互坚定支持。

二是继续推进务实合作。以两国自由贸易协定为依托,以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方式,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扩大贸易规模。中方支持哥方经济特区建设,哥方欢迎中国企业前来投资。双方将探讨清洁能源合作。

三是深化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领域交流。加强青年和地方交往,搞好互派留学生和孔子学院等项目。中方继续为哥方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便利人员往来,哥方将为中方人员简化签证手续。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在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上沟通和协调,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

双方还就中国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关系交换了看法,同意共同推动建立中拉合作论坛,相互支持对方年内举办中拉农业部长论坛、智库交流论坛和企业家高峰会。哥方明年轮值拉共体主席,将为促进拉中整体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1  2  3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