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点到底是不是人行道? 为打这场官司,何先生颇费了一番功夫。他找来了温州市土地管理局的文件、温州市勘察测绘院地籍图、道路地形图,证明自己当日停车的地块属于鹿城区文化中心地块用地范围之内,并非城市道路人行道。 何先生还向法院提供了一张照片,证明其未将车辆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照片显示惠民路机动车道与鹿城文化中心地块绿化带之间有一条人行道。何先生认为,这条道才是人行道,而绿化带以内的地方属于鹿城文化中心地块,不是人行道。 何先生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城管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而城管方面回应称,何先生所称区域日常主要功用是供行人通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府法函[2009]99号《复函》的中第二点定义,属于人行道范畴。 按照城管说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府法函[2009]99号《复函》明确,“城市人行道”为城市市区内除按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有标志标明允许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和公共停车场、点以外的可供行人通行的场所,包括:一、按城市规划建设的人行道;二、道路两侧虽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但允许行人通行的场所;三、虽个别时段允许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但主要供行人通行的场所。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浙江在线 |
相关阅读:
- [ 05-27]广州最大违建将爆破 60米外小学步步惊心
- [ 05-26]四川一街道为城管执法队员颁发“委屈奖”
- [ 05-23]小贩被指冲上城管车倒车撞行人(图)
- [ 05-21]聚焦“城管很红”:博士硕士为“编制”降身段?
- [ 05-21]男子雨天掉进窨井被车撞 城管局及车主共赔偿
- [ 05-21]聚焦“城管很红”:博士硕士为“编制”降身段?
- [ 05-20]城管副队长执勤遭围殴 含泪谈心酸称愧对家人
- [ 05-17]违建藏身城管局大楼 执法科长称属历史遗留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