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小伙被狗咬起诉狗主 对方称其调戏小狗

www.fjnet.cn 2013-05-23 09:16  段静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这件事拖了这么久,我也不想再太计较了。这样吧,误工费、交通费我都不要了,医药费大家各出一半就好。我是修电视的,以后说不定哪天您家电视坏了就是我给您上门维修,我们没必要这样计较。”小伙痛快表态。

女儿、女婿都笑了起来。“哎,对的嘛,你今天的态度相当好,就该这样!我们也体谅你们,服务行业的确不容易的……”女婿掏出250元,交给小伙。

小伙收了钱,小声说:“我们真的不容易,有一次一个同事给用户维修电视,结果用户喝醉酒把他打了一顿,这次我又遇到狗……”

小伙决定撤诉。书记员请他们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之后再去撤诉。

大妈说:“那我还是要声明的,我们家狗狗没咬他。”

女儿抱歉地对小伙笑笑:“老人家是这样的,请你体谅,她坚持说没有咬你我们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她是妈妈。”小伙点头,说能理解。

女儿对书记员说:“那请你在笔录上务必写明,我们双方只是达成了和解,同意撤诉,但是我们仍然坚持狗没有咬人,这一点很重要。”

除了大妈,大家都笑了。记者 段静 通讯员 尚法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