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女子吃火锅人狗同桌 人吃菜狗舔食吓坏邻桌(图)

www.fjnet.cn 2013-04-08 15:32  傅停停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来说两句

女子吃火锅人狗同桌人吃菜狗舔食吓坏邻桌(图)

4月6日晚,市民王先生到万达广场内的傣妹火锅店内就餐。等待上菜的过程中,王先生无意中看到有一只穿着衣服、没有拴绳的宠物狗在周围跑来跑去。对此,王先生虽感到奇怪,但也没多在意,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他目瞪口呆继而十分气愤。

王先生看到,那只小狗跑到邻桌一名穿着黑衣、化着浓妆的年轻女子身边。女子将狗一把抱起,放在了自己身旁的座位上,还将一些食物放到桌沿任由小狗舔食。“狗怎么能跟人坐一桌吃饭呢?多不卫生啊!”王先生的心中当即涌现了不快的感觉。

店家不愿得罪狗主人

为避免发生冲突,王先生自己不便与该女子交涉,他把情况向服务员反映后,一名工作人员随即走了过来,提出可以给王先生换个座位,但对制止人狗同桌的要求置若罔闻。

王先生说,他对宠物狗并无特别的爱好或憎恶,只是觉得心理上很不能接受人狗同桌而食。“养狗的人在自己家怎么都无所谓,带到公共餐厅肯定不合适。狗在地上跑来跑去,又坐上凳子,下一个顾客坐狗坐过的座位已经很脏了,摆放食物的桌面还被狗舔过,想想都觉得很恶心。”

记者采访了该火锅店的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为那条狗比较小,所以被带进来的时候没有被发现,但既然顾客已经让狗坐下来,再去阻止她也不太合适。这名负责人还说,目前淮安市卫生系统没有“禁止将宠物带进餐厅”的明确规定,所以店家也不方便管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