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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出租车个体制与公司制利弊进行调研

www.fjnet.cn 2013-05-16 07:19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201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昨天发布,47项法规规章列入今年的工作安排项目。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12项法规、规章力争今年完成。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备受关注的出租车问题,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拟调研出租公司经营业态改变问题。

京华时报记者 孙乾 黄海蕾

【关于出租车经营】

出租车问题列入调研计划

本月23日出租车调价即将举行听证会,出租车价格、经营和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被列为今年23个调研项目之一。

针对《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可能会涉及的出租车运营的相关问题,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三处处长杨红表示,针对公众关注的份子钱问题,目前政府正就出租公司的经营业态进行调研。

她指出,出租车公司经营业态是采用公司制好还是个体经营制好,法制办要考虑经营者、乘客和从业者三方面的利益,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没有最后确定,需要进一步调研。

>>专家观点

公司经营可提升服务质量

到底是个体经营好,还是企业经营好?交通专家表示,两种经营方式各有利弊,但综合来看,公司经营更能保证出租行业的服务质量。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姚恩健表示,出租车个体户与普通的工商个体户不同,一般经营店铺有固定的地址,通过消费者的选择,个体户间有比较公平的竞争,而出租车消费带有偶然性,一位乘客很难在短时间内再遇到同一位司机,所以单纯通过市场来规范个体户的服务质量很难达到较好的效果,这就需要公司的介入。公司通过一定的制度,对司机的服务质量进行约束,同时,对司机进行技术或者服务培训等。

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研究中心陈艳艳表示,个体经营减少了中间环节,司机能够增收,部分司机的工作热情也会有提高。但同时也可能带来挑活等服务质量下降问题。陈艳艳提到,目前,在国际上,公司经营制还是多数,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直接管理个体户较为复杂,同时,也因为在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时,公司具有更强的风险承担能力。陈艳艳也表示,风险承担问题也能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比如,强制个体户购买保险或者缴纳承包金。所以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包括个体经营后,政府的管理成本到底会增加多少。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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